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作的实施方案

临政办字〔2021〕 18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中关于农村快递服务有关要求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快递服务向广大农村深度下沉,与我区城乡绿色智慧物流生态体系紧密结合,进一步贯通区、镇(街道)、村快递物流体系,农村快递服务供给力度明显加大,快递服务“三农”成果更加丰硕,2021年上半年实现全区行政村“快递进村”服务“全覆盖”,争创全国快递进村示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以“政府统筹、市场主体、乡村助推、政企合力”为总体原则,推进“快递进村”工作。坚持统筹规划,将推动农村快递发展纳入我区城乡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支持农村快递积极融入地方发展;坚持市场驱动,充分发挥快递企业、电商企业、配送企业市场主体决定性作用,激发农村快递市场各类主体活力;坚持因地制宜,结合镇(街道)、村特点,不限定具体模式,不搞“一刀切”,鼓励多种方式推进;坚持绿色发展,配送环节大力推广电能、氢能等新能源车辆应用,释放产业发展新动能。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镇(街道)快递共同配送体系建设。积极引导扶持快递企业在我区设立快递共同配送中心,支持快递企业联合在镇(街道)设立镇级快递共同配送站或将现有镇(街道)快递服务网点升级为镇级快递共同配送站。将快递共同配送中心、配套仓储等基础设施纳入电子商务基地、综合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给予土地、资金等政策扶持。完善城乡绿色智慧物流区镇村三级节点建设,坚持共建共用,建设区级快递共同配送中心1个以上,镇级快递共同配送站10个以上,实现区级有中心、镇级有站点、村级有网点的三级“快递进村”配送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临淄邮政分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鼓励支持快递企业多种模式服务延伸进村。积极调动各类社会资源,推动快递通过直投、合作设点、委托代投等方式实现进村服务。快快合作:支持各快递企业整合资源、抱团共建农村快递服务网络,以联合设点方式开展村级快件收寄、分拣、运输和投递等业务。邮快合作:鼓励邮政企业利用农村支局、村邮站、邮乐购站点等网络资源优势,拓展现有农村邮路功能,以互利互惠为原则,开展农村快件代投合作。快商合作:大力推进农村快递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鼓励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供销站点叠加快递服务业务,支持第三方农村商贸和电子商务进村配送企业为快递企业提供代理业务。物快合作:支持物流企业整合产品资源,推行定点、定班、定线的货运班线,发挥物流节点功能,同步配送农村快递。(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销社、临淄邮政分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完成行政村快递服务场所“补白”工作。将“快递进村”服务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有机融合,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范畴,对现有行政村未设立快递公共服务场所的,由所在村居协调商超、便利店、电子商务进村服务站等与快递企业签订协议,开展快递代理服务。对于无法利用商超等建立村级快递合作服务站点的,由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党群服务中心、村民事务代办中心等为村民提供快递收发服务。将到村快件代送服务纳入村民代办事务,鼓励村集体组织为孤寡老人、行动不便村民提供快递上门服务。通过“市场主导、村居兜底”的方式,确保所有行政村均具备快件收发能力。(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提升村居快递服务质量。实施快递“村居畅通工程”。在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新农村建设中,村居快递服务站和智能快递柜、邮政局所等服务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纳入住宅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村居集体组织要落实相关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确保建设到位。鼓励物业公司和村居在快递员进入小区投递快件及提供智能快递柜布设场所等方面给予便利支持,为居民提供代收代寄服务。实施快递“放心消费工程”。通过综合运用教育培训、约谈整改、行政处罚等手段,重点解决快递不按址投递、虚假签收、偏远农村快递投递二次收费等服务问题,提升村居快递服务质量。(责任单位:临淄规划管理办公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改局、临淄邮政分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推进电商快递发展服务现代农业。发挥电子商务、邮政快递企业网络和渠道优势,扩大寄递服务有效供给,加强与重点农业生产基地、优特农产品产区的对接,为农产品提供网售、包装、仓储、运输等一体化定制服务,打造服务农产品上行的“直通车”。助力全区数字化农业工作,重点打造边河小米、临淄西红柿、临淄西葫芦等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项目。(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销社、临淄邮政分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强化“快递进村”政策扶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要求,落实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快递企业建设区级快递共同配送中心及镇级快递共同配送站服务“快递进村”的,区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对偏远、业务量少、快递进村服务难度大的行政村重点扶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区促进快递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推进落实“快递进村”具体任务,要将推进“快递进村”纳入重点工作,负责“快递进村”日常统计、协调和调度,定期统计汇总“快递进村”数据情况。区政府督查室将对“快递进村”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通报。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将“快递进村”与推进农村电商发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工作有机融合,加强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完善细化相关配套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三)巩固提升成果。对“快递进村”工作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宣传,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各种模式应用实践,以点带面,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强化对“快递进村”的普及宣传,进一步巩固扩大成果。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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