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临政办字〔2024〕16号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4-5489834
成文日期
2024-11-14
发文日期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临政办字〔2021〕45号文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继续做好城区供暖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继续执行《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城区供暖价格和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供暖补贴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45号),登记号为:LZDR-2024-0020002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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