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区政府召开2021年度第2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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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1-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召开2021年度第2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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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

20211月29

会议议题:

关于明确齐鲁化工区代管区域企业及移交道路管理权有关事宜关于临淄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中心“补贴券”有关事宜;关于济青高速临淄路口匝道及雪宫路北段亮化提升工程有关事宜

参会领导:

区政府宋磊、王立明、李玲、刘恩慧、王俊涛、孙胜利

会议内容:

会上,齐鲁化工区汇报了关于明确齐鲁化工区代管区域企业及移交道路管理权有关事宜;区工信局汇报了关于临淄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中心“补贴券”有关事宜;区交通运输局汇报了关于济青高速临淄路口匝道及雪宫路北段亮化提升工程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调整优化部分功能区管理范围是市委、市政府着眼加快动能转换速度、拓展发展新空间、培育高质量发展增长极,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目前,齐鲁化工区代管张店东部化工区移交工作已完成。为确保服务好移交企业、管理好移交区域,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很有必要。

会议认为,经过与华为公司对接,学习外地成功经验,拟定的《临淄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中心“补贴券”管理办法》较为成熟可行,在具体落实中要加强监管,确保好事办好

会议强调,济青高速临淄路口匝道及雪宫路北临淄城市形象的展示窗口,在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实施亮化提升工程已被票决为年度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会议要求尽快组织实施亮化提升工程,确保项目按时完工,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列席情况:

区政府党组成员齐鲁化工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临淄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孙守强,临淄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侯宗坤,区纪委监委派驻三组副组长于家欣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磊、刘建行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市民投诉中心主任郭敏,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区投资促进中心负责人刘华东,齐鲁化工区招商局副局长、区发改局局长张成刚,区财政局局长王立才,区住建局局长李家刚,区司法局局长何庆林,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富涛,区商务局局长崔谦,区审计局副局长孙文基,区文旅局局长赵启敏,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徐志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曹仁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边继俊,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刘先伟,区工信局局长田钢昌,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王林,区市政园林环卫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路义学,临淄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兆军,金岭回族镇政府镇长王正辉,金山镇政府镇长梁小明,敬仲镇政府镇长陈守强,凤凰镇政府镇长赵寅,稷下街道办事处主任冯冠华,区政府法律顾问冯建钟

邀请媒体:

临淄区融媒体中心。

邀请利益相关方:

淄博市临淄区九合财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玉岗,济青高速临淄收费站副站长路立国。

 

相关议题解读:

    临淄区工业互联网发展中心“补贴券”政策解读

区财政局每年列支1500万元向发展中心购买等值“补贴劵”,以“补贴劵”的形式向申报通过的企业发放财政补贴,用于扶持我区企业购买使用发展中心提供的资源及服务。“补贴劵”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补、补完为止的原则统筹安排,顺序以申报书提交时间为准。按照“企业提报--专家评审--确定额度--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的流程进行,获得的财政资金补贴限购买华为云的服务于资源。

“补贴劵”针对的是在淄博市临淄区内注册、经营、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省市区各级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项目基础补贴比例按照立项计划总投资的40%,基础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额度核算后,抹零取整保留到“百元”。若符合相关条件,补贴比例和额度将上浮。入选我市“旗舰”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名单的,补贴上限上浮100万元;入选我市“雏鹰”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名单的,补贴上限上浮50万元;申报企业列入我市“四强”企业名单的,补贴比例上浮5%;申报企业入选省级以上单项冠军、绿色工厂、瞪羚企业,或已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补贴比例上浮5%(各项名誉不叠加计算);专家评审平均分达到90分及以上项目,补贴比例上浮5%。补贴上浮后的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立项计划总投资的50%,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