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2023年度第5次常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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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K21216551K/2023-536229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6-02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会议时间:
2023年6月1日
会议议题:
研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农村教育资源布局调整、中小学运动场地改造提升项目、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等事宜
参会领导:
蔡华刚、郭克华、贾继元、孙胜利、崔赟、高晋、于海南、张建阔、李富涛
会议内容:
会议研究讨论了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农村教育资源布局调整、中小学运动场地改造提升项目、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等事宜。
会议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党中央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机遇,压紧压实责任、凝聚各方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会议认为,实施农村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有利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抢抓新一轮布局调整机遇,做好长远谋划、全域规划,确保我区农村教育资源布局更加合理。
会议指出,中小学运动场地改造提升是事关广大师生、惠及周边群众的实事好事,教体部门要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强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既是依法行政的需求,也是深化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的要求。司法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动政府依法履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会议指出,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重新拟定的《临淄区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应诉工作,对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列席情况:
区政府办公室徐学建、王明、解文利,区司法局何庆林、区政府法律顾问李娟、区发改局王林、区工信局崔鹏志、区住建局薄刚、区农业农村局魏训华、区水利局付明水、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孙侃明、区教体局崔国华、区财政局王立才、金山镇政府赵文飞、敬仲镇政府边康、朱台镇政府冯雷、皇城镇政府罗淑娴、稷下街道办事处刘建行、齐陵街道办事处巩飞、齐都镇政府刘菁华、金岭回族镇政府赵阳、凤凰镇政府郑孟芝。
邀请媒体:
临淄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