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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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4-14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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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区交通运输局起草形成了《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的必要性及依据

截止2020年底,我区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887公里,县乡道三级路以上比例达到65.2%,县乡道中等路以上比例达到93.5%,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区农村公路等外路和主要路径危桥已全部消除,全区农村公路无论从路网结构还是整体水平都得到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期间,全区农村公路将按照建设、管理、养护并重原则,建立健全责权明晰、齐抓共管的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

2019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要求到2022年,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2020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016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21要求到2022年,全省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实交通保障,确保按期完成国办发〔201945号文件确定的工作目标。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区交通运输局自202012月上旬开始起草我区《实施方案》。期间,重点与区财政局沟通对接,结合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明确我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区级财政承担比例、养护工程区级补助标准等有关事宜。4月初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47日发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按意见建议完成实施方案修改稿。2021413日,报送区政府进行合法性意见审核。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六个部分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道路扬尘治理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区农村公路。包括纳入建设规划和省级农村公路数据库并按照有关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以及桥涵、附属设施和安全设施等。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实施方案》中对区、镇(街道)、村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主要职能进行进一步明确,同时,对机构、人员编制及资金来源等方面也予以明确。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区交通运输局要牵头加强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乡道村道管理养护主体责任

(四)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实施方案中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机制。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标准执行,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市级按照以下比例补助:博山区、周村区40%;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桓台县、经开区、文昌湖区20%;高新区市级不负担;高青县和沂源县两个省财政直管县,按照5%的比例给予奖补。

经与区财政局对接,形成意见:在上级资金下达后,区级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配套。各镇、街道要按照不低于区级配套筹措资金用于辖区乡道、村道日常养护,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日常养护工作顺利进行。区财政按照市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标准进行补助,全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按照每年每公里乡道5万元,村道3万元标准予以补助,县道养护工程由区财政负担。

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五)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责任主体,养护大中修工程计划编制要求、质量管理等方面工作要求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进一步提高养护工程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推行以区政府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设立县、乡、村道路长。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合力。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养护信用评价机制。强化法制和信息化建设,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推进农村公路+”等多元融合,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提升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管护水平。

四、征求意见及采用情况

202147日,区交通运输局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函发各镇(街道),区委编办、区财政局、临淄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大数据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责任部门征求意见,共梳理汇总意见建议4条,采纳3条,未采纳1条。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本《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建议以区政府名义印发,430日前报是交通运输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