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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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4-19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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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临淄区人民政府印发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21〕15 号),要求做好2021年度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印发背景

1月12日15,区十八届大五次会议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在临淄人民会堂召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一批高质量、切实际、可操作的建议提案

印发依据

按照临淄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临人发〔2017〕13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淄区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临协发〔2017〕8号)要求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印发本工作通知

印发目的

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汇民意、聚智慧、增共识的重要渠道,对于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监督作用,进一步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增强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印发本通知旨在提高承办单位认识,加强工作责任感,梳理职责分工强化时间节点切实把办理建议提案与推动政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重要举措

1.为规范答复要求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认真进行审阅和研究,凡与本单位职责有关的,不得相互推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本通知认真办理,力争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代表、委员满意

2.为强化沟通要求各承办单位坚持“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全过程沟通,创新沟通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其真实意图,共商解决方案,确保沟通率100%。对涉及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出民生问题的建议提案,要采取现场办理、协商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共同协商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

3.为确保按期办结,要求各承办单位切实强化节点意识,制定办理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建议提案全部按期办结。同时要以办理建议提案为切入点,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

4.为提高答复质量区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对办理工作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办理进展,促进问题解决。区政府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答复质量和办理实效进行考评,结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