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临淄区推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3-533706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淄区推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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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目的

以此实施方案为引领,使临淄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特色优势进一步突显。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中医药健康理念深度融入居民生活,“中医强基层、基层强中医”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为省示范区建设贡献临淄经验。

二、起草背景

此文件是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国家、省、市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要求,结合临淄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起草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67号)、《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发〔2021〕16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65号)、《中共临淄区委、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临委〔2021〕12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治理体系建设。强化跨部门、跨系统协作,区卫生健康部门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中医药工作。配齐配强各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工作力量。

(二)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质扩容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扁鹊国医堂”建设。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扁鹊中医阁” 建设。到2025年,全区30%扁鹊国医堂完成服务内涵建设,2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扁鹊中医阁

(三)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把会看病、看好病和中药炮制、鉴定等作为中医药从业人员主要评价内容。选树一批名老中医、名中医药专家、青年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扎实开展“三经传承”“西学中”培训,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

(四)聚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参与疫情预防、救治、康复全过程。深入开展“千名中医进基层行动”,建设智慧共享中药房,逐步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中药代煎、配送一体化服务。到2025年,全区扁鹊国医堂(中医阁)全部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

(五)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中医药博物馆、文化馆、研学基地,推进太乙制药“扁鹊馆”建设。做优做强“扁圣书院”“杏林驿站”等中医药文化传播品牌。制作发放中医药保健知识宣传册,方便群众掌握基本的中医药知识和简便易行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持续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建设。

(六)推进“中医药+”新业态融合发展。将中医药文化展示、康养、休闲、研学、旅游度假融为一体,将中医药养生、药膳调理、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理疗等特色服务纳入养老服务全过程。

(七)推进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改革。省级名老中医、省级名中医个人临床经验方法、医疗机构的经验方和协定方,以及有效的非药物疗法,可直接通过其所在医疗机构,向医保部门申报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医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提出医保定点申请的,随时受理、限时办结,加快推进医保定点申报网上办、掌上办。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参与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药饮片结果落地,公立医疗机构从正规渠道采购中药饮片,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过25%销售,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对允许调剂使用的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八)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遴选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纳入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探索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扩大中医日间诊疗结算试点中医医疗机构范围,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逐步纳入中医日间诊疗医保结算试点,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住院政策支付结算。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优势病种的系数和分值。

五、实施步骤

(一)改革试点阶段(20233月至202312月)。做好试点建设工作,鼓励各有关部门围绕改革任务先行先试。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41月至20255月)。总结提炼各有关部门改革经验,开展工作中期评估,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形成中医药改革发展有效路径。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6-12月)。全面总结评估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为实现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临淄经验。

 

(解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533-718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