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推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 2023 〕 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临淄区推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淄区推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67号)、《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发〔2021〕16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65号)、《中共临淄区委、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临委〔2021〕12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推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为引领,到 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特色优势进一步突显。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中医药健康理念深度融入居民生活,“中医强基层、基层强中医”建设成效进一步提升,为省示范区建设贡献临淄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跨部门、跨系统协作,广泛调动各方面资源力量,形成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整体合力。区卫生健康部门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中医药工作。配齐配强各级中医药管理机构工作力量,加强中医药管理人员学习培训,持续提升中医药行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公立中医医院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党建入章”工作。〔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区委编办分别负责〕

(二)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治未病服务体系,推进区中医医院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提质扩容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区中医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和管理制度,持续强化区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和中西医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扁鹊国医堂”建设,深化服务内涵,升级服务条件。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扁鹊中医阁” 建设,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到2025年,全区30%的“扁鹊国医堂”完成服务内涵建设,2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扁鹊中医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支持有资质的中医医师特别是名中医举办中医诊所,增加中医药资源供给,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三)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对中医药人才实行分类评价。优化中医药人才选拔评价机制,把会看病、看好病和中药炮制、鉴定等作为中医药从业人员主要评价内容。选树一批名老中医、名中医药专家、青年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动态完善区中医药专家库。依托区中医医院适宜技术培训基地举办各类培训班,完善中医药优秀后备人才梯队。扎实开展“三经传承”“西学中”培训,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师承教育,多渠道多方式培养中医药专业人才。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配置和岗位标准,优化基层中医药人才招聘、使用机制,吸引中医药人才服务基层。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流动途径,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区域内中医药人才流动机制。〔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区委组织部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四)聚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参与疫情预防、救治、康复全过程。用好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结果,促进区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深入开展“千名中医进基层行动”,带动基层医疗机构中医服务能力提升。提升智慧中医药建设水平。建设智慧共享中药房,逐步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中药代煎、配送一体化服务。到2025年,全区“扁鹊国医堂(中医阁)”全部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五)强化中医药文化建设。挖掘整理全区中医药文化资源,推进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中医药博物馆、文化馆、研学基地,推进太乙制药“扁鹊馆”建设。提升现有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文化街、文化长廊内涵。推进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健全完善中医药文化宣教阵地经常性开放机制。做优做强“扁圣书院”“杏林驿站”等中医药文化传播品牌。积极打造中医药文化科普传播信息化平台,开办中医药健康专栏,拓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服务群众新路径。制作发放中医药保健知识宣传册,方便群众掌握基本的中医药知识和简便易行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持续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建设,培训一批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师资,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六)推进“中医药+”新业态融合发展。做好中医药文化旅游新文章,将中医药文化展示、康养、休闲、研学、旅游度假融为一体,把中医药元素植入文旅项目,促进中医药与乡村振兴建设深度融合。探索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新路径,将中医药养生、药膳调理、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复理疗等特色服务纳入养老服务全过程,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争创省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争创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七)推进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改革。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新增中医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政策。省级名老中医、省级名中医个人临床经验方法、医疗机构的经验方和协定方,以及有效的非药物疗法,可直接通过其所在医疗机构,向医保部门申报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医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提出医保定点申请的,随时受理、限时办结,加快推进医保定点申报网上办、掌上办,提高医保定点申报的便利性。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参与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药饮片结果落地,有效降低中药饮片价格。公立医疗机构从正规渠道采购中药饮片,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过25%销售,加强进销价格和医保支付监管。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对允许调剂使用的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区医保分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八)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总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重点向以中医药诊疗收入为主的中医医疗机构倾斜。遴选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纳入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合理确定收付费标准,探索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扩大中医日间诊疗结算试点中医医疗机构范围,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逐步纳入中医日间诊疗医保结算试点,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住院政策支付结算。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优势病种的系数和分值,探索建立中医医疗服务占比与医保支付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和优势,引导医疗机构开展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服务。〔区医保分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区中医药管理局)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改革试点阶段(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做好试点建设工作,鼓励各有关部门围绕改革任务先行先试。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总结提炼各有关部门改革经验,开展工作中期评估,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形成中医药改革发展有效路径。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6月-12月)。全面总结评估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为实现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临淄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示范区建设纳入重点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抓好工作统筹、细化推进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层层抓好落实。

(二)强化督导指导。区卫生健康局要强化方案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定期对关键指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地见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中医药工作和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损害中医药声誉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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