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关于《临淄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5K21216551K/2023-541973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1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临淄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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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会议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等新时期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创建工作目标,加快提升全区中医药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健全中医药特色服务体系,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着力营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卫生服务环境,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廉价、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二、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区、镇、村三级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防病治病需求,促进全区中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推进医疗健康品质提升攻坚行动,打造能级优、品质高、活力强、群众富的品质民生均衡示范区,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 精神,我区确定启动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保障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制定依据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 。

四、出台目的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结合我区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重点,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将我区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的完整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确保我区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推动全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建立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基层中医药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畅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议及投诉渠道,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90%。

二是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

建立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将本区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工作体系。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本区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执行有关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有关政策。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资金,保障本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切实保障区中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室建设投入,促进基层机构“中医馆”建设,制定支持促进本区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支持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镇(街道)、村(社区)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是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区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成立“治未病”科和康复科,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设置的中医药科室要进行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辐射作用,力争覆盖人口不低于30%。成立智慧中药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00%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场所和设施设备,至少有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区中医院电子病历达4级水平,实现区中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共享。

四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达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区中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6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2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五是提高中医药的服务能力;

成立区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鼓励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积极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宣传中医药内容占比达50%以上,接受教育人次占比达50%以上。

六是加强中医药的监督考核;

建立对区中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其年度工作考核目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

七是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城乡居民对区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区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区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解读人:边照华  联系电话:7181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