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临淄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8 发布机构: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淄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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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场监 管工作,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分解任务,规范工作,抓好落实,转变工作作风,依法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

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除以下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都必须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合法、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

凡涉及市场监管工作的职责、办理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项目、各类收费标准,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全面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使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以上内容属于国家秘密或工作保密事项的文件,在保密期限内不得对外公开。

(一)信息公开的方式: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以区政府网站为主要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信息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各科室所,局属事业单位要在局领导小组领导下,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完善机制。

局办公室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各科室协同配合。局领导小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