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临淄区工商局2017年法制工作统计分析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4-20 发布机构: 临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临淄区工商局2017年法制工作统计分析

发布日期: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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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2017年全局全年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68件,办结51件。其中简易程序10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1件,罚没款19.59万元,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上期结转2件。

2017年全局行政处罚案件总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度上升,但是罚没金额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度的下降,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着重对全领域的市场主体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所以案件数量比去年要多。二是今年检查的案件类型案值较少,当事人经营规模较小,按照法律规定罚没金额较少,三是许多案件没有办结。

2018年法制科将继续贯彻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强化网络监管,严格控制对企业的检查,转移工作重心,重服务,轻处罚,着力帮扶企业发展。

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法制工作:

第一、严格执法程序,坚决执行《行政处罚法》和执法办案中的各项规定。在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后,严格按照新的程序规定执行案件的办理期限,对超过案件办理期限的案件全部予以退回。

第二、为确实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适应行政执法的客观要求,提高执法效能,整合执法资源,延续集中办案制度。实行统一立案、时效办案、指定办案、联合办案、调度办案、案件回访、跟踪服务和主办人制度,严格集中办案约束机制,严格执行集中办案工作纪律和集中办案监督制度,认真履行案件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规定,解决案件定性处罚标准不一等问题,加强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坚决杜绝执法不严、处罚不公、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程序不合法的现象。案件质量比去年有较大提高。对于非故意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性违法行为的,实行从宽、从轻或免于处罚。转变执法重心,不单纯以罚款为目的,本着教育优先的原则。

第三、加大行政执法办案力度,侧重办大案要案,特别是对违法危害后果严重的案件加大了打击力度。如:对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案件、商标侵权案件、发布虚假广告案件、危险化学品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无照经营案件等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危害的案件均采取重点查处措施。

全局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逐步提升,2017年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临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