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上半年执法 统计分析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11 发布机构: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上半年执法 统计分析

发布日期:2022-07-11
  • 字号:
  • |
  • 打印

2022年上半年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共查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91,办结192(含去年立案,今年结案案件),未办结36件,罚没款105.2006万,简易程序249起,罚没款1.68万元,听证1起、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3起。

从案件类型看:计量类5起(含当场处罚4起)、合同类2起(均为当场处罚)、网络交易类2起(均为当场处罚)、价格类7起(均为当场处罚)、反不正当竞争类8起、广告类19起(含5起当场处罚),商标类80起、专利类53起、产品质量类13起、特种设备类11起、药品类4起、医疗器械类8起、食品类228起(含当场处罚190起),无照经营类1起。

一般程序案件从案件来源看:部门移交8起、监督检查349起、上级交办2起、投诉举报82起。

2022年全局上半年行政处罚案件总数除吊销执照案件外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原因分析:一是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后,人民群众对于市场监管期望值相应提高,投诉举报数量基本与去年持平,由投诉举报带来的案件数量基本持平;二是上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我局上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工作力度,重点查处价格、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等与民生相关的重点领域案件,此类案件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三是全局上下继续贯彻“四个最严”精神,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的高压力度,保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频次和监管执法的力度,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案件基本持平;四是上半年来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商业零售、餐饮服务行业复工复产形势不容乐观,因此涉及此类行业的违法案件相对减少;五是我局严格落实省市《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建立容错机制,采取包容审慎监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下一步临淄区局可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法制工作:

一、着力以制度促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规范、“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等,以制度为引领,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运行。

二、严格执法程序,坚决执行《行政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相关办案流程,加强案件审核,今年以来对案件审核过程中共计发现问题11件要求执法机构补充材料。

三、深入推行智慧监管,推动科学、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智慧化监管系统,适时扩展至其他监管领域,建立互联网视频监控系统和智能监管系统,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理念,推动传统监管向全程、动态、实时的科学监管转变,实现对全区市场主体全方位、全环节、全流程、智能监管目标。

四、为确实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适应行政执法的客观要求,提高执法效能,整合执法资源,延续集中办案制度。实行统一立案、时效办案、指定办案、联合办案、调度办案、案件回访、跟踪服务和主办人制度,严格集中办案约束机制,严格执行集中办案工作纪律和集中办案监督制度,认真履行案件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规定,解决案件定性处罚标准不一等问题,加强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坚决杜绝执法不严、处罚不公、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程序不合法的现象。案件质量比去年有较大提高。对于非故意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性违法行为的,实行从宽、从轻或免于处罚。转变执法重心,不单纯以罚款为目的,本着教育优先的原则。

五、加大行政执法办案力度,侧重办大案要案,特别是对违法危害后果严重的案件加大了打击力度。如:对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案件、商标侵权案件、发布虚假广告案件、危险化学品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无照经营案件等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危害的案件均采取重点查处措施。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