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14 发布机构: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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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问政山东》曝光的存在的国家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督促转供电主体落实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决定在全区范围集中开展一次转供电环节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专项检查,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专项检查行动顺利开展,区局成立由局长张磊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孙忠祥同志为副组长,价格监督检查科、反不正当竞争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知识产权保护科、综合执法大队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局转供电环节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价格监督检查科,崔建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为临时性工作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解散。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   组长:崔建刚

执法检查一组 组长:尹建锋

执法检查二组 组长:呼明锋

执法检查三组 组长:王永军

执法检查四组 组长:路宏田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督导检查各类转供电主体对《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疫情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2020〕93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906 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 号)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查处各类转供电单位在落实上述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综合协调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文件起草、工作调度、汇总上报等工作。各执法检查组具体分工(见附表)。辖区市场监管所配合各执法检查组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范围

1、检查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2、检查范围

全区各类转供电主体(包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

四、工作部署

1、宣传发动。召开由市场监管、发改、供电等部门及转供电单位参加的专门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形式,大力宣传转供电环节支持性价格相关政策及专班工作开展情况,广泛营造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2、自查自纠。通过发放政策提醒告诫书、相关政策汇编等形式,对转供电单位国家转供电电价政策进行提醒告诫告知,督导其对转供电单位电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改正,确保降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各转供电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务必于5月20日前报送专班办公室。

3、督导检查。专班各检查组集中对全区转供电主体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处理。

4、调度总结。工作结束后,专班安排专人对各检查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对检查情况进行调度汇总。

五、相关要求

(一)思想重视。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的重大措施任务之一,是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行动。

(二)增强责任。督促引导转供电单位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做到不随电费搭车或捆绑收取服务费、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向终端用电户分摊的电费总额不高于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执法。要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提高执法威慑力,提高部门影响力,提升工商企业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附件:临淄区市场监管局转供电环节支持性价格政策落实专项工作分工.doc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