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预警提示 东盟十国知识产权法律政策简介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25-555135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5 发布机构: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预警提示 东盟十国知识产权法律政策简介

发布日期: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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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东盟十国知识产权法律政策简介及法律一览表

东盟十国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这十个国家组成东南亚区域性政治经济合作联盟,以《东盟宪章》为框架推进区域一体化。其知识产权无统一审查机制,专利、商标等均由各国知识产权局依据本国法律独立审查,仅通过 ASPEC 等计划实现审查结果有限共享。

㈠ 越南

《知识产权法》:

https://ipvietnam.gov.vn/documents/20182/1226838/5.2.+Luat+So+huu+tri+tue+sua+doi.pdf/7a272e38-1d9b-42a8-8923-884f703ca66d

㈡ 文莱

2017年《商标(修订)规则》:

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2018-06/S004.pdf
㈢ 柬埔寨

2003年《专利、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

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2018-06/Law_on_Patents_Utility_Models_and_Industrial_Designs.pdf

2002年柬埔寨王国《关于商标、商号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2018-06/Law_concerning_Marks_Trade_Names_and_Acts_of_Unfair_Competition_of_the_Kingdom_of_Cambodia.pdf

㈣ 印度尼西亚

2001年8月1日第15号《商标法》(2001年):

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2018-06/Law_N%C2%BA_15_of_August_12001_regarding_Marks_2001.pdf

2000年12月20日第31号《工业品外观设计法》(2000年):

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2018-06/Law_N%C2%BA_31_of_December_202000_regarding_Industrial_Designs_2000.pdf

㈤ 老挝

2017年第38/NA号《知识产权法》:

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arise-docs/2019/Lao-PDR_Law-on-Intellectual-Property-No-38_15-11-2017_Eng.pdf

《2017年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共同实施细则》:

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arise-docs/2019/Lao-PDR_Common-Regulations-under-Madrid-Agreement-Nov-2017-Eng.pdf

㈥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公司2002年:

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2018-06/my062en.pdf
  《商标法》:

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2018-06/my089en.pdf

工业品外观设计(修订)条例:

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2018-06/my066en.pdf

㈦ 缅甸
登记法》:

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2018-06/mm008en.pdf

㈧ 菲律宾

菲律宾知识产权法:

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arise-docs/2019/PH_Intellectual-Property-Code-of-the-Philippines-Republic-Act-No-8293-2015-Edition.pdf

㈨ 新加坡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法:

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2018-06/sg031en.pdf
   商标法:

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2018-06/sg035en.pdf
  《注册外观设计法》:

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2018-06/sg064en.pdf

㈩ 泰国
佛弗历2534年商标法:

https://internationalipcooperation.eu/sites/default/files/2018-06/th040en.pdf

 

二.东盟十国专利申请布局指南

(一)东盟十国专利申请流程及相关法律期限介绍

1、越南专利
1.1 越南专利类型

越南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

 

专利类型

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

续展规定

发明专利

20 年

不可续展

实用新型

10 年

不可续展

外观设计

5 年

可续展 2 次,每次 5 年(最长 15 年)

 
1.2 越南专利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越南语,可先提交英文后补译文)→ 形式审查(1 个月内)→ 专利公布(申请日起 18 个月)→ 实质审查(需主动提出,发明专利必须进行)→ 授权或驳回 → 公告(授权后 2 个月内)

异议程序:自公布至授权决定前可提出异议;无效程序可在有效

1.3 越南专利申请官费(2024-2025 年标准)

根据越南知识产权局 2024 年 12 月通知,2025 年 1 月 1 日起恢复标准费率,但在线申请仍享 50% 折扣。

 

费用项目

线下申请(VND)

线上申请(VND)

发明专利申请费

150,000

75,000

实用新型申请费

150,000

75,000

外观设计申请费

150,000

75,000

实质审查请求费

(发明)

720,000 / 独立权利要求

360,000 / 独立权利要求

公布费

120,000

60,000

优先权要求费

(每项)

600,000

300,000

年费(发明第 1 年)

180,000

90,000

年费(实用新型第 1 年)

120,000

60,000

外观设计续展费(每次)

300,000

150,000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 NOIP 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1.4 越南专利申请途径

(1) 直接申请:非居民或无本地机构的外国申请人需通过越南本地代理提交。

(2) 巴黎公约途径:优先权日起 12 个月内提交。

(3) PCT 途径:优先权日起 31 个月内进入国家阶段。

(4) 外观设计可通过海牙协定国际注册指定越南。

 

2、文莱专利
2.1 文莱专利类型

文莱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种。

 

专利类型

法律期限

(自申请日起)

适用场景

发明专利

20 年

针对具有新颖性、创造性与实用性的技术方案,如新型生产方法、机械设备、合成材料、医药配方等

外观设计专利

15 年(可续展 1 次,续展 5 年,最长 20 年)

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如家具外观、电子产品外壳、包装设计等

 

2.2 文莱专利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确定专利类型,梳理技术方案或设计细节;委托代理机构(非居民强制),签署委托书;准备申请文件,文件需以英语撰写。

⑵提交申请:通过文莱知识产权局官网在线系统提交申请,或向 IPD 办公地点递交纸质文件;缴纳申请费,缴费后 IPD 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确认申请日与申请号。

⑶形式审查:IPD 在收到申请后 1个月内进行形式审查,核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合规、申请人信息是否准确、费用是否缴纳等。

⑷公开程序:形式审查通过后,IPD 将专利申请内容在官方公告平台(如文莱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开,接受公众查阅。公开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了解申请的技术内容,但暂不可提出异议。

⑸实质审查(仅发明专利):

申请人向 IPD 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若审查通过,进入授权阶段。

⑹授权与登记:审查通过后,IPD 发出授权通知书;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 3 个月内缴纳授权登记费;缴费完成后,IPD 在 2 个月内颁发专利证书,并在官方公告平台公布授权信息,申请人正式获得专利专用权。

2.3 文莱专利申请官费(2024-2025 年标准)

费用项目

线下申请(BND)

线上申请(BND)

发明专利申请费

160

80

外观设计申请费

120

60

实质审查请求费(发明)

720

360

公布费

120

60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600

300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 IPD 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2.4 文莱专利申请途径

⑴直接申请:申请人直接向文莱知识产权局(IPD)提交专利申请,适用于仅需在文莱境内获得专利保护的场景。非文莱居民或无本地办公地址的申请人,需委托文莱本地具备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申请,确保申请文件符合本地化要求(如语言为英语,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书等文件)。

⑵巴黎公约途径:依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申请人在首次向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如中国、美国、新加坡等)提交专利申请后,自首次申请日(优先权日)起 12 个月内,可向文莱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并主张优先权。该途径可使文莱申请的效力追溯至首次申请日,避免在优先权期间因技术公开导致新颖性丧失。

⑶PCT 国际申请途径:申请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国际申请,指定文莱为目标国。具体流程为:首先向 PCT 受理局(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美国专利商标局等)提交国际申请,获得国际申请日;在国际阶段完成国际检索、国际公布(必要时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后,自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内进入文莱国家阶段,向文莱知识产权局提交本地化文件(如申请表格、权利要求书译文确认等)。

 

3、柬埔寨专利
3.1 柬埔寨专利类型

柬埔寨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种。

⑴发明专利:授予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与工业实用性的技术方案。保护期自申请日起 20 年。

⑵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形状、构造等实用新技术方案,创新度低于发明专利,侧重实际应用改进。保护期 7 年不可延长。

⑶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富有美感且适于工业应用的产品外观设计,包括造型、包装等。最初保护5年,最多可续展2次,最长有效期15年。

3.2 柬埔寨专利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确定专利类型,整理技术 / 设计资料,准备申请书、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语言可选英语或高棉语,委托代理需签委托书。

⑵提交申请:可线下递交纸质件或线上通过官网系统提交电子文件,提交时缴申请费。工业产权局进行形式审查,问题件需 2 个月内补正,逾期驳回。

⑶实质审查(发明专利):审查新颖性、创造性及工业实用性,可基于国际检索报告(如 PCT 申请)或外国审查结果加速审查。

⑷授权与登记:审查通过后在《政府公报》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颁发证书。

3.3 柬埔寨专利申请官费

费用项目

发明专利

(美元)

实用新型专利

(美元)

外观设计专利

(美元)

备注说明

申请费

200

100

150

提交申请时需缴纳,是启动申请流程的基础费用

审查费

300

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时缴纳,用于支付专利审查相关工作成本

授权费

350

250

200

专利通过审查获得授权时缴纳,办理授权登记手续费用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3.4 柬埔寨专利申请途径

⑴直接申请:申请人直接向柬埔寨工业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适合仅在柬埔寨寻求专利保护的情况。非柬埔寨居民或无营业场所者,须委托当地资质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⑵PCT 国际申请途径:作为 PCT 缔约国,柬埔寨支持该途径。申请人先向 PCT 受理局提交国际申请获申请日,完成国际检索、公布(可选初步审查)后,于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内进入柬埔寨国家阶段,提交本地化文件、缴费并接受审查以获授权。

 

4、印度尼西亚专利
4.1 印度尼西亚专利类型

印尼设有以下三种主要专利类型,各类型在保护客体及期限上有所不同:

⑴ 发明专利:保护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的发明,保护期 20 年,专利权人可独占实施。

⑵ 小专利:针对产品形状、构造的实用新技术方案,创新性要求低、重实用价值,保护期 10 年。

⑶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富有美感且适于工业应用的产品设计,保护期 10 年。

4.2 印度尼西亚专利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明确专利类型,整理技术或设计资料,委托代理需签委托书。

⑵提交申请:可向印尼知识产权局递交纸质文件,或通过官网在线系统提交电子文件,同时缴纳申请费。提交后接受形式审查。

⑶公开程序(发明专利):形式审查通过后,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并为实质审查提供参考。

⑷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人需提请求并缴费。审查员对新颖性等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发通知书,申请人进行答复并修改,逾期未答或未消除缺陷将驳回,通过则进入授权阶段。

⑸授权与登记:审查通过后,申请人缴授权费,缴费后获证书,知识产权局登记并公告,申请人获专利权利。

4.3 印度尼西亚专利申请官费

费用项目

发明专利

(印尼盾)

实用新型专利

(印尼盾)

外观设计专利

(印尼盾)

备注说明

申请费​

1,250,000​

800,000​

800,000​

提交申请时需缴纳,是启动申请流程的必要费用​

审查费​

3,500,000

750,000​

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时缴纳,用于支付专利审查相关工作成本​

授权费​

4,000,000​

4,000,000​

1,000,000​

专利通过审查获得授权时缴纳,用于办理授权登记手续​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4.4 印度尼西亚专利申请途径

⑴直接申请:适用于仅在印尼寻求专利保护的申请人,需直接向印尼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非印尼居民或无营业场所者,必须委托当地资质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且申请人需熟悉当地法规与流程,确保文件合规。

⑵PCT 国际申请途径:印尼作为 PCT 缔约国,申请人可通过此途径指定印尼为目标国。先向 PCT 受理局提交国际申请获申请日,完成国际检索、公布等流程后,在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内进入印尼国家阶段,提交本地化文件、缴费并接受审查,最终获授权。

5、老挝专利
5.1 老挝专利类型

老挝设有以下三种主要专利类型,各类型在保护客体及期限上有所不同:

⑴发明专利:保护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如新技术工艺、产品发明等。保护期自申请日起 20 年,专利权人可独占实施。

⑵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形状、构造等实用新技术方案,重实际应用,创新性要求低于发明专利。保护期自申请日起 10 年且不可续展。

⑶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富有美感且适于工业应用的产品设计,保护期 15 年(可续展 2 次,每次 5 年,总保护期 25 年)。

5.2 老挝专利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明确专利类型,梳理技术方案,准备老挝语申请文件(申请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委托代理需签委托书。

⑵提交申请:可线下递交或线上提交,同时缴纳申请费。形式审查若有问题,进行补正,逾期驳回。

⑶公开程序(发明专利):形式审查通过后,19 个月内公开申请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⑷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日起 2 年内(可延期)提出请求。审查新颖性等。

⑸授权与登记:审查通过后,获证书并公告,取得专利权。

5.3 老挝专利申请官费

费用项目

发明专利

(基普)

实用新型专利

(基普)

外观设计专利

(基普)

申请费

2,200,000 

1,800,000

900,000

审查费

1,500,000

  1,000,000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5.4 老挝专利申请途径

⑴直接申请:适用于仅在老挝寻求专利保护的申请人,需直接向老挝工业贸易部知识产权司提交申请。非老挝居民或在老挝无营业场所者,必须委托当地资质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且要熟悉当地法规流程,确保文件合规。

⑵PCT 国际申请途径:老挝作为 PCT 缔约国,申请人可通过此途径指定老挝为目标国。先向 PCT 受理局提交国际申请获申请日,完成国际检索、公布(可选初步审查)后,于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内进入老挝国家阶段,提交本地化文件、缴费,经审查获专利授权。

⑶巴黎公约途径:适用于已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首份专利申请,计划将保护范围延伸至老挝的申请人。根据公约规定,发明 / 小专利可在首次申请日起 12 个月内、外观设计可在 6 个月内,向老挝工业贸易部知识产权司(DIP)主张优先权提交申请。

⑷欧洲专利验证途径: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依据《老挝欧洲专利验证协议》(第 0153/MOIC 号指令),适用于已提交欧洲专利申请或持有欧洲专利的申请人。验证流程需在欧洲检索报告公布后 6 个月内,通过欧洲专利局(EPO)在线系统指定老挝为保护国,并缴纳 180 欧元验证费(宽限期 2 个月,需额外支付 50% 附加费)。欧洲专利授权后 3 个月内,需向老挝 DIP 提交权利要求的老挝语和英语双语翻译,翻译需经老挝司法部认证。验证后的欧洲专利在老挝享有与国家专利同等效力,自 EPO 授权公告日起生效,但如存在同一发明的老挝在先专利,后者将自动失效(除非欧洲专利被异议无效)。

 

6、马来西亚专利
6.1 马来西亚专利类型

马来西亚设有以下两种主要专利类型:

⑴发明专利:保护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的发明,包括新技术工艺、产品发明等。保护期自申请日起 20 年,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实施权。

⑵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形状、构造的实用新技术方案,创新性要求低于发明专利,适用于结构改良设备、优化机械零部件等。马来西亚保护期自申请日起 10 年,可续展两次,每次 5 年,最长 20 年,且仅允许一项权利要求。

⑶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富有美感且适于工业应用的产品设计,保护期 25 年

6.2 马来西亚专利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明确专利类型,整理技术方案,准备申请文件,文件常用英语。

⑵提交申请:可通过 MyIPO 官网在线系统或办公地提交电子 / 纸质文件,同时缴申请费。提交后进行形式审查。

⑶公开程序:形式审查通过后,自申请日 18 个月内,MyIPO 在官方渠道公开申请内容,公开后公众可提意见。

⑷实质审查:申请日起 3 年内(可延期)提实质审查请求并缴费,MyIPO 审查新颖性等。。

⑸授权与登记:审查通过后,申请人 1-2 个月内缴授权费,缴费后获证书、完成登记与公告,正式获专利权利。

6.3 马来西亚专利申请官费

​​

费用项目

发明专利

(马来西亚林吉特RM)

实用新型专利

(马来西亚林吉特RM)

外观设计专利(马来西亚林吉特RM)

备注说明

申请费​

1,000

500

200

提交申请时需缴纳,是启动申请流程的必要费用。

审查费​

2,000

 

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时缴纳,用于支付专利审查相关工作成本​

注册费​

-​

140

 

实用新型专利在公告阶段收取,用于官方平台发布专利信息​

授权费​

1,500

 

专利通过审查获得授权时缴纳,用于办理授权登记手续​

公布视图费

 

 

200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 MyIPO 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6.4 马来西亚专利申请途径

⑴直接申请:适用于仅在马来西亚寻求专利保护的申请人,需直接向 MyIPO 提交申请。非马来西亚居民或无当地营业场所者,必须委托当地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人需熟悉当地法规与流程,确保文件合规。

⑵PCT 国际申请途径:作为 PCT 缔约国,马来西亚支持该途径。申请人先向 PCT 受理局提交国际申请获申请日,完成国际检索、公布(可选初步审查)后,在优先权日起 30 个月内进入马来西亚国家阶段,提交本地化文件、缴费并接受审查,最终获授权。

⑶东盟专利审查合作(ASPEC)途径:申请人在任一东盟国家提交申请,可请求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参与国审查。该途径减少重复申请工作与费用,提升效率。申请时需指定目标东盟国家,并遵循规定流程。


7、缅甸专利
 7.1 缅甸专利类型

缅甸设有以下两种主要专利类型:

⑴发明专利:保护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的发明,如新型材料技术、创新电子产品等。发现、科学理论等不可申请。保护期自申请日起 20 年,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实施权。

⑵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形状、构造的实用技术方案,对创新性要求较低,如结构改良设备。程序、化学物质等不可申请。保护期 10 年,仅进行形式审查。

7.2 缅甸专利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确定专利类型,整理技术方案,备好申请文件,支持缅甸语或英语申请,委托代理需签委托书。

⑵提交申请:可通过 IPD 官网在线系统或线下递交申请,同步缴纳申请费。IPD 进行形式审查,问题件需 60 天内补正,逾期驳回。

⑶公开程序:无提前公布请求时,申请 18 个月后由 IPD 官方平台公开,接受公众评议。

⑷实质审查:发明专利需在申请 36 个月内提出审查并缴费,IPD 审核新颖性等;申请人需 60 天内答复审查意见,可修改文件。未按期答复或未消除缺陷将驳回,通过后进入授权阶段。实用新型仅形式审查。

⑸授权与登记: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需在 1 - 2 个月内缴纳授权费,缴费后获证书、完成登记并公告授权。

7.3 缅甸专利申请官费

​​

费用项目

发明专利(美元)

实用新型专利

(美元)

外观设计专利

(美元)

申请费​

240(最多涵盖 5 项权利要求)​

95

76

审查费​

476​

-​

 

注册费

 

67

 

公布视图费

 

 

95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 IPD 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7.4 缅甸专利申请途径

⑴直接申请:适用于仅在缅甸寻求专利保护的申请人,需直接向缅甸知识产权局(IPD)提交申请。此方式要求申请人熟悉当地专利法规与流程,确保文件合规。非缅甸居民或在缅无营业场所者,建议委托当地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⑵优先权申请:缅甸虽非 PCT 及巴黎公约成员,但认可 12 个月优先权期限。申请人自于巴黎公约成员国或 WTO 缔约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起 12 个月内,向缅甸提交申请可享有优先权,需在申请时提供相关信息及证明文件。

 

8、菲律宾专利
 8.1 菲律宾专利类型

⑴发明专利:保护对产品、方法等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新技术方案,如新型电子产品、全新生产工艺。保护期自申请日或 PCT 国际申请日起 20 年。

⑵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形状、构造等实用新技术方案,创新性要求低,重实际应用,如优化的机械装置。申请范围与发明专利类似。保护期自申请日起 7 年,仅形式审查,申请更简便。
⑶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富有美感且适于工业应用的产品设计,保护期 15 年

 

8.2 菲律宾专利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确定专利类型,梳理技术方案,准备申请文件,语言可选英语或菲律宾语。委托代理机构需签署委托书。

⑵提交申请:可通过 IPOPHL 官网在线系统或办公地点提交电子 / 纸质申请文件,同时缴纳申请费。专利局进行形式审查,问题件需限期补正,逾期未处理将驳回申请。

⑶公开程序:无提前公布要求的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 18 个月后由 IPOPHL 在官方渠道公开,接受公众查阅与书面意见反馈。

⑷实质审查(仅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 6 个月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并缴费,IPOPHL 审查新颖性、创造性与实用性。审查意见需限期答复,未通过或逾期未答将驳回,通过后进入授权阶段。实用新型专利仅作形式审查。

⑸授权与登记:审查通过后,申请人按通知缴纳授权费,完成后获专利证书,IPOPHL 登记并公告授权信息。

8.3 菲律宾专利申请官费​​​

费用类别

费用项目

发明专利

(菲律宾比索)

实用新型专利

(菲律宾比索)

外观专利

(菲律宾比索)

基础申请费​

申请费​

4320

1720​

1720

额外申请费​

说明书超 30 页附加费​

每超 1 页:

36​

每超 1 页:36​

 

权利要求超 5 项附加费​

每超 1 项:360​

每超 1 项:360​

 

审查相关费​

公开费

960

 

 

实质审查费​

4200

无​

 

授权相关费

专利证书颁发费

1200

 

1720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 IPOPHL 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8.4 菲律宾专利申请途径

⑴直接申请:适用于仅在菲律宾寻求专利保护的申请人,需直接向 IPOPHL 提交申请。因需熟悉当地法规流程,非菲律宾居民或无当地营业场所者,建议委托当地专利代理机构,以提升成功率与效率。

⑵PCT 申请进入国家阶段:适合有国际专利布局需求的申请人,先通过 PCT 提交国际申请并指定菲律宾,在规定时间进入国家阶段完成后续程序即可获权,该途径可简化流程并延长申请周期。

⑶菲律宾作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该途径适用于已在任一公约成员国提交首份专利申请,计划将专利保护范围延伸至菲律宾的申请人。具体流程为:申请人需在首次申请日起的法定优先权期限内,向 IPOPHL 提交菲律宾专利申请,申请时需同步提交经菲律宾司法部认证的优先权证明文件及英文 / 菲律宾语翻译件(非英语文件需补充),并按专利类型缴纳对应费用,且该费用需与申请费一并在申请时缴纳;IPOPHL 收到申请后,后续审查流程与直接申请一致,审查通过后即可获得与直接申请同等效力的菲律宾专利授权。

 

9、新加坡专利
 9.1 新加坡专利类型

⑴发明专利:保护产品、方法等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新技术方案,如新型电子产品、生产工艺。科学发现等情形不可授专利。保护期自申请日起 20 年,药物专利可因市场准入或授权延迟延长不超 5 年。

⑵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形状、图案等富有美感且适于工业应用的设计,像独特电子产品外观、新颖包装。保护期 5 年,期满前或后 6 个月内缴延期费、提交文件,可延至 15 年。

9.2 新加坡专利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确定专利类型,梳理技术方案细节,准备申请文件。申请语言为英语。委托代理机构需签署委托书。

⑵提交申请:可通过 IPOS 官网在线申请系统或前往办公地点提交电子 / 纸质文件,提交时缴纳申请费。专利局进行形式审查,问题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否则申请驳回。

⑶公开程序:无提前公布要求时,专利申请于申请日起 18 个月后公开,接受公众查阅,公开后他人可提书面意见并传达给申请人。

⑷实质审查(仅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需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费。IPOS 审查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审查中若有问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并可修改文件,未及时答复或未消除缺陷则申请驳回,通过审查进入授权阶段。外观设计专利仅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后续流程。

⑸授权与登记:专利申请通过审查后,IPOS 发授权通知书,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授权费。缴费后获专利证书,IPOS 登记并公告授权信息,申请人获专利权利。

9.3 新加坡专利申请官费​​​

下表为新加坡专利申请各阶段官费明细(金额为新加坡元):

费用类别

费用项目

发明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基础申请费​

申请费​

170​

750​

额外申请费​

说明书超 30 页附加费​

每超 1 页:20​

无​

额外申请费​

权利要求超 15 项附加费​

每超 1 项:80​

无​

审查相关费​

实质审查费​

1420​

无​

审查相关费​

请求检索报告或补充检索报告​

1735​

无​

注册费

 

 

500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 IPOS 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9.4 新加坡专利申请途径

⑴直接申请:适用于仅需在新加坡寻求专利保护的情况,申请人直接向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提交申请。需熟悉当地法规流程,确保文件合规。非新加坡居民或无当地营业场所者,建议委托本地专利代理机构,提升申请效率与成功率。

⑵PCT 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申请人先通过 PCT 提交国际专利申请并指定新加坡,在规定时限内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完成后续程序即可获权。适合有国际专利布局需求、希望多国同步申请的申请人,可简化流程并延长申请周期。

⑶巴黎公约途径:新加坡作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人可通过该途径将已在任一公约成员国提交的首份专利申请延伸至新加坡保护。具体流程为:需在首次申请日起的法定优先权期限内,通过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备案的本地代理机构向 IPOS 提交申请,同步提交经认证的优先权证明文件及英文翻译件,并缴纳优先权请求费及对应专利类型的申请费。IPOS 以首次申请日作为新加坡申请的优先权日,审查时优先以此日期判断新颖性,后续审查流程与直接申请一致,授权后获得与直接申请同等效力的专利。

⑷海牙协定途径:针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可通过《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途径在新加坡获得保护,该途径允许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同时指定包括新加坡在内的多个成员国。流程上,申请人需提交设计图、说明及洛迦诺分类信息,经 WIPO 形式审查后,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将在 12 个月内完成实质审查,通过后即授予注册。

 

 

 

10、泰国专利
 10.1 泰国专利类型

⑴发明专利:保护产品、方法等新技术方案,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如新型设备、创新合成法等。科学发现等情形不可授专利,保护期 20 年。

⑵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形状、构造改进的实用方案,像结构优化设计,保护期 10 年。

⑶外观设计专利:涵盖产品富有美感且适于工业应用的造型、图案设计,如独特电子产品外观,保护期 10 年。

10.2泰国专利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明确专利类型,梳理技术方案,准备泰语申请文件,英文文件需补充泰语翻译件。委托代理机构需签署委托书。

⑵提交申请:通过泰国知识产权厅官网在线系统或线下提交申请文件并缴纳申请费。专利局进行形式审查,问题件需限期补正,逾期未处理将驳回申请。

⑶公开程序:申请日起 18 个月后,由泰国知识产权厅公开专利申请内容,公众可提出书面意见并传达申请人。

⑷实质审查(仅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 3 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并缴费,审查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意见需限期答复,未消除缺陷或逾期未答将驳回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仅进行形式审查。

⑸授权与登记: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需限期缴纳授权费,缴费后获专利证书并完成官方登记公告。

10.3 泰国专利申请官费​​​

下表为泰国专利申请各阶段官费明细(金额为泰铢):

费用类别

费用项目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基础申请费

申请费

500

250

250

额外申请费

说明书超 20 页附加费

每超1页:20

额外申请费

权利要求超 10 项附加费

每超1项:50

审查相关费

实质审查费

250

授权相关费

授权登记费

500

 

 

注册费

 

500

500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10.4 泰国专利申请途径

⑴直接申请:适用于仅需在泰国获得专利保护的申请人,需直接向泰国知识产权厅提交申请。因需熟悉当地法规与流程,非泰国居民或无泰国营业场所者,建议委托当地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以保障申请质量与效率。

⑵PCT 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申请人可通过 PCT 提交国际专利申请并指定泰国,在规定期限内进入泰国国家阶段完成后续程序即可获权。该途径适合有国际专利布局需求的申请人,可简化流程、延长申请周期。

⑶泰国作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其专利巴黎公约申请途径适用于已在任一公约成员国提交首份专利申请,计划将专利保护范围延伸至泰国的申请人。根据公约规则,申请人需在首次申请日起的法定优先权期限内提交泰国申请 。

 

三.东盟十国商标申请布局指南

(一)东盟十国商标申请流程及相关法律期限介绍

1、越南

1.1 越南商标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交商标申请文件(需包含商标图样、申请人资质证明、商品 / 服务清单、委托书等)。

(2)提交后 1 个月内,NOIP 进行形式审查,核查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合规,若存在问题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3)形式审查通过后,2 个月内完成商标公告,商标公告后到核
准注册前,任何在先权利人或利益相关人均可以提出书面意见。2022 年最新修订的《知识产权法》引入了新的机制,允许任何第三方在商标申请公告之日起五个月内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

(4)公告期结束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机构在 9 个月内核查商标的显著性、是否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或相同、是否违反禁用条款等,若审查通过,将核准商标注册。
(5)申请人在收到核准通知后,需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正式获得商标专用权。

1.2 越南商标申请途径
(1)若申请人仅需在越南境内获得商标保护,可通过单一国家申请,需注意非越南居民可以委托本地代理提交申请,确保申请文件符合本地化要求。
(2)若申请人需在多个国家或地区同步获得商标保护,且越南为目标市场之一,可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因越南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申请人可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指定越南,简化跨国注册流程。

1.3 越南商标法律期限
越南商标的保护期限自授权日起计算,有效期为 10 年;有效期届满前,申请人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的保护期限仍为 10 年,且续展次数无限制,确保商标专用权的长期稳定;

若申请人在有效期届满后未能及时申请续展,可在宽展期(6 个月)内提交续展申请,但需额外缴纳宽展费,宽展期内仍未申请的,商标将被注销,丧失专用权。

1.4 越南商标官费标准

费用项目​

金额

(越南盾₫/其他货币)​

备注说明​

商标申请费​

150,000 / 件​

单一国家申请的基础费用,无论商品类别数量,每件申请收取一次​

公告费​

120,000 / 件​

形式审查通过后,商标公告阶段需缴纳的费用,确保公告程序的正常推进​

形式审查费​

550,000 / 类​

按商品 / 服务类别计费,每类基础费用为 550,000 越南盾,若每类商品 / 服务超出 6 项,超出部分每项加收 120,000 越南盾​

实质审查费​

180,000 / 类​

同样按类别计费,每类基础费用 180,000 越南盾,每类商品 / 服务超出 6 的,超出部分每项加收 30,000 越南盾​

马德里指定越南费​

100 瑞士法郎(CHF)/ 类​

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指定越南时需缴纳的费用,以瑞士法郎为计费单位,按类别收取​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 NOIP 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2、文莱

2.1 文莱商标申请流程

(1)申请准备:确定具有显著性且合规的商标图样,明确商品 / 服务类别,备好身份证明文件,委托申请需签委托书。

(2)提交申请:可通过文莱知识产权局官网在线申请,或递交纸质文件,包含申请书、图样等材料。

(3)形式审查:查员对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4)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等。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否则视为放弃。

(5)公告异议:合格商标公告 3 个月,期间他人可提异议并附理由证据。

(6)注册核准: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商标将被核准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商标注册证。

2.2 文莱商标申请途径
(1)单国注册:申请人直接向文莱知识产权局(IPD)提交申请,适合仅需文莱本地商标保护的主体。材料需含商标图样(彩色指定色,黑白提交黑白图)、按尼斯分类第 11 版明确商品 / 服务类别、身份证明(企业执照副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还需委托书。可通过 IPD 官网在线提交,或递交纸质材料至办公地,流程直且专注本地保护。

(2)马德里国际注册:因文莱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国,申请人可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文莱。先向原属国主管机关(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含商标信息、指定文莱及类别等内容的申请,经原属国与国际局形式审查,国际局发证后进入文莱实质审查,通过即获保护。

2.3 文莱商标法律期限
在文莱,商标权利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算,有效期 10 年。此期间,商标持有人可在核定商品 / 服务上排他性使用商标,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 / 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标识,以维护品牌与市场竞争力。

2.4 文莱商标官费标准

费用项目

金额(文莱元BND)

商标申请费

150 / 件

公告费

125 / 件

注册费

200/ 类

续展费

200/ 件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 IPD 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3、柬埔寨

3.1 柬埔寨商标申请流程
(1)申请准备:确定符合法规、具显著性的商标图样,可委托设计;依据国际尼斯分类明确商品 / 服务类别;备好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申请需签委托书。
(2)提交申请:可线上通过柬埔寨工业产权局官网或线下递交纸质文件申请。文件含申请书、商标图样、身份证明副本,提交时缴申请费,进行形式审查。

(3)实质审查:形式通过后,进行实质审查,查显著性、近似性及禁用条款。

(4)公告异议:商标公告 3 个月,期间他人可提异议并附理由证据。

(5)注册核准: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缴注册费,缴费后获证登记,取得商标专用权。

3.2 柬埔寨商标申请途径
(1)直接申请:申请人可直接向柬埔寨工业产权局提交商标申请,适合熟悉柬埔寨商标法规及流程、仅在当地开展业务的主体。申请时需准备商标图样、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文件。非柬埔寨居民或无固定营业场所者,须委托当地资质代理机构办理。

(2)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作为马德里协定及议定书成员国,企业可通过此体系申请柬埔寨商标。流程为向本国商标主管机关提交国际注册申请并指定柬埔寨,经本国及国际局形式审查后,由柬埔寨工业产权局实质审查(内容同直接申请),通过后即可注册。

3.3 柬埔寨商标法律期限

柬埔寨商标自注册日起保护 10 年,注册人享有境内独占使用权。

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 10 年,需向柬埔寨工业产权局提交申请书并缴费。错过该时段还有 6 个月宽展期,宽展期申请需额外付费。若超宽展期未办理,商标将被注销,他人可重新申请注册。

3.4 柬埔寨商标官费标准

费用项目

金额(美元)

备注说明

申请费(基础费用,每件商标)

100-200/类

柬埔寨知识产权局(DIP)对单一国家申请采用分类收费,首类费用较高,次类费用递减。

实质审查费

100

 

公告费

150

商标通过实质审查进入公告阶段时缴纳,用于官方公告平台发布商标信息等相关费用

注册费

250

商标公告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申请注册核准阶段缴纳,用于办理商标注册登记手续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4、印度尼西亚

4.1 印度尼西亚商标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设计符合印尼法规、具显著性的商标,避免权利冲突;依国际尼斯分类明确商品 / 服务类别;备好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需签委托书。

⑵提交申请:可线上或线下提交含申请书、商标图样、身份证明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⑶实质审查:形式通过后实质审查,查显著性、近似性等。收到审查意见进行答复修改,超时或未通过则驳回,通过后进入公告。

⑷公告异议:公告期 2 个月,他人可提异议并举证。

⑸注册核准: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获证登记后获商标专用权。

4.2 印度尼西亚商标申请途径
(1)直接申请:申请人可直接向柬埔寨工业产权局提交商标申请,适合熟悉柬埔寨商标法规及流程、仅在当地开展业务的主体。申请时需准备商标图样、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文件。非柬埔寨居民或无固定营业场所者,须委托当地资质代理机构办理。

(2)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作为马德里协定及议定书成员国,企业可通过此体系申请柬埔寨商标。流程为向本国商标主管机关提交国际注册申请并指定柬埔寨,经本国及国际局形式审查后,由柬埔寨工业产权局实质审查(内容同直接申请),通过后即可注册。

4.3 印度尼西亚商标法律期限

印尼商标自注册日起保护 10 年,注册人享有境内独占使用权。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 10 年且不限次数,需向印尼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书并缴费。错过该时段有 6 个月宽展期,宽展期内申请需额外付费,逾期未办理将注销商标,他人可重新申请注册。

4.4 印度尼西亚商标官费标准

费用项目

金额(印尼盾)

备注说明

申请费(基础费用,每件商标)​

2,000,000​

提交商标申请时缴纳,无论商标涵盖多少商品 / 服务类别,每件商标申请均需缴纳此费用​

转让费

700,000​

 

 许可费​

1,000,000​

续展费(每件商标)​

2,250,000​

商标有效期届满前申请续展时缴纳,延续商标权利 10 年​

宽展费(每件商标)​

4,500,000​

若在宽展期内申请续展,需缴纳此项费用​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5、老挝

5.1 老挝商标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设计显著且合规的商标图样,可委托专业机构;按国际尼斯分类明确商品 / 服务类别,必要时咨询代理机构;准备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委托申请需签委托书。

⑵提交申请:通过老挝工业贸易部知识产权司官网或线下提交申请,含申请书、图样、身份证明并缴费。1 个月内完成形式审查,问题件需 2 - 3 个月补正,逾期驳回。

⑶实质审查:形式通过后 6 - 9 个月内审查,核查显著性、近似性及禁用条款。3 - 5 个月内答复审查意见,未消除缺陷将驳回,通过则进入公告。

⑷公告异议:公告期 3 个月,任何人可提异议并附证据。异议程序 6 - 12 个月,不成立则进入注册,成立则驳回。

⑸注册核准: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 1 个月内缴注册费,缴费后获证登记,取得商标专用权。

5.2 老挝商标申请途径
(1)熟悉柬埔寨商标法规及流程、仅计划在当地开展业务的申请人,可直接向柬埔寨工业产权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需自行准备商标图样、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核心文件,并完成申请全流程操作。若为非柬埔寨居民或在当地无固定营业场所,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当地代理机构办理。

(2)作为《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柬埔寨接受通过该体系提交的商标申请。申请人需先向本国商标主管机关提交国际注册申请,并指定柬埔寨为保护国,文件经本国主管机关形式审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规范性审核后,转至柬埔寨工业产权局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内容与直接申请一致),审查通过即可完成注册。

5.3 老挝商标法律期限

老挝商标自注册日起保护 10 年,注册人享有境内独占使用权。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 10 年且次数不限,需向老挝工业贸易部知识产权司提交申请书并缴费。错过该时段还有 6 个月宽展期,宽展期内申请需额外支付费用。逾期未办理,商标将被注销,他人可重新申请注册 。

5.4 老挝商标官费标准

费用项目

金额(基普)

备注说明

申请费(基础费用,每件商标)​

1,520,000

提交商标申请时缴纳,无论商标涵盖多少商品 / 服务类别,每件商标申请均需缴纳此费用​

类别附加费(每增加一个商品 / 服务类别)​

1,120,000

若商标申请涵盖多个商品 / 服务类别,除基础申请费外,每超出 1 个类别需额外缴纳此项费用​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6、马来西亚

6.1 马来西亚商标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设计符合法规、有显著性的商标,避免权利冲突;依据国际尼斯分类明确商品 / 服务类别;准备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需签委托书。

⑵提交申请:通过 MyIPO 官网或办公点提交申请书、商标图样、身份证明等文件,缴纳申请费。1 个月内完成形式审查,问题件需 2-3 个月补正,逾期驳回。

⑶实质审查:形式通过后,6-9 个月实质审查商标显著性、近似性等。3-5 个月内答复审查意见,未处理或未消除缺陷将驳回,通过则进入公告。

⑷公告异议:公告期 3 个月,他人可提异议并举证。MyIPO 组织答辩,6-12 个月内裁决,异议不成立进入注册,成立则驳回。

⑸注册核准: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1 个月内缴注册费,MyIPO 发证登记,申请人获商标专用权。

6.2 马来西亚商标申请途径
⑴直接申请:适用于仅在马来西亚寻求商标保护的情况,申请人直接向 MyIPO 提交申请。需熟悉当地法规与流程,确保文件合规。非马来西亚居民或无营业场所者,建议委托当地资质代理机构,提升成功率与效率。

⑵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作为《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马来西亚支持此注册方式。申请人先向本国商标主管机关提交国际注册申请并指定马来西亚,经本国与国际局形式审查后,申请转至 MyIPO 进行实质审查(与直接申请审查内容相同),通过后即可注册。

6.3 马来西亚商标法律期限

马来西亚商标自注册日起保护 10 年,注册人享有境内独占使用权,可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 / 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标识。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 10 年且次数不限,需向 MyIPO 提交申请书并缴费。错过该时段还有 6 个月宽展期,宽展期内申请需额外支付费用。逾期未办理,商标将被注销,他人可重新申请注册 。

 

6.4 马来西亚商标官费标准

费用项目

金额(马来西亚林吉特RM)

申请费(采用预批准商品 / 服务列表,每类

950

商标申请(不采用预批准商品 / 服务列表,每类)

1100

类别附加费(每增加一个商品 / 服务类别)

50

续展费(每件商标)

1000

宽展费(每件商标)

  1200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 MyIPO 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7、缅甸

7.1 缅甸商标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设计符合缅甸法规的显著商标,可委托专业机构;依据国际尼斯分类明确商品 / 服务类别,咨询代理机构辅助;准备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委托申请需签委托书。

⑵提交申请:通过 IPD 官网或线下提交申请书、商标图样、身份证明,缴纳申请费。IPD 进行形式审查,发现问题通知补正(参考 2-3 个月期限),逾期驳回。

⑶实质审查:形式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参考 6-9 个月),审查商标显著性、近似性等。发现问题发审查意见,申请人需 3-5 个月内答复修改,未处理或未通过则驳回,通过进入公告。

⑷公告异议:商标公告 3 个月,期间他人可提异议并提交理由证据。IPD 组织答辩,6-12 个月内作决定,异议不成立进入注册核准。

⑸注册核准: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1 个月内缴注册费,IPD 发证登记,申请人获商标专用权。

7.2 缅甸商标申请途径
直接申请:申请人直接向缅甸知识产权局(IPD)提交商标申请,适合仅需在缅甸获得商标保护的情形。此方式要求申请人熟知缅甸商标法规与流程,保证申请文件合规。非缅甸居民或在缅无营业场所者,建议委托当地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以提升申请成功率与效率。

7.3 缅甸商标法律期限

缅甸商标自注册日起保护 10 年,注册人享有境内独占权。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 10 年且次数不限(向 IPD 提交申请并缴费)。错过该时段有 6 个月宽展期,宽展期申请需额外付费,逾期未办理将注销商标,他人可重新注册。

7.4 缅甸商标官费标准

2023 年 4 月,缅甸商务部在《商标规则》生效后发布第 1/2023 号通知,首次明确了商标注册的基础官费标准:

申请阶段费用:每类商标申请费为 150,000 缅元(约合 72 美元),需在提交申请时缴纳。

注册阶段费用:商标通过审查并公告无异议后,需缴纳注册费约 75 美元 / 类,与申请费共同构成注册核心成本。

上述费用已通过缅甸知识产权局(IPD)官方渠道公布,适用于 2023 年 4 月之后提交的商标申请,标志着缅甸商标收费制度从模糊走向规范化。

尽管核心费用已明确,但以下环节的费用仍缺乏官方正式公告:

类别附加费:多类申请时超出第一类的额外费用标准未在官方文件中细化,代理机构实操中通常按 900 美元 / 类收取(含服务费)。

公告费:商标公告的具体收费标准因页面尺寸差异存在浮动,官方未公布统一费率。

续展与宽展费:2024 年 11 月的最新信息显示,续展相关费用仍在等待联邦政府批准,目前仅有 "续展费约 400 美元 / 类、宽展费约 200 美元 / 类" 的行业估算数据。

异议与复审费:第三方异议及后续法律程序的收费标准尚未通过官方渠道公开,需以个案方式咨询 IPD。

 

8、菲律宾

8.1 菲律宾商标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设计符合菲律宾商标法规且具显著性的商标图样,可委托专业机构;依据国际尼斯分类标准明确商品 / 服务类别,必要时咨询代理机构;准备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申请需签署委托书。

⑵提交申请:可通过 IPOPHL 官网在线系统或办公地点提交纸质申请。文件包括商标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提交时需缴纳申请费。IPOPHL 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者需限期补正,否则申请驳回。

⑶实质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IPOPHL 审查商标显著性、近似性及是否违反禁用条款等。发现问题会发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限期答复、修改,逾期未处理或未消除缺陷将驳回申请,通过后进入公告阶段。

⑷公告异议: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后公告 3 个月,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提出异议并提交理由证据。IPOPHL 组织答辩与证据交换并作出决定,异议不成立进入注册核准阶段,成立则申请驳回。

⑸注册核准:公告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申请人 1 个月内缴纳注册费。缴费后 IPOPHL 颁发注册证书并登记,申请人获商标专用权。

8.2 菲律宾商标申请途径
直接申请:适用于仅在菲律宾寻求商标保护的申请人,直接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提交申请。此途径需熟悉当地法规流程及文件要求,非菲律宾居民或无当地营业场所者,建议委托当地资质代理机构,以提升成功率与效率。

8.3 菲律宾商标法律期限

菲律宾商标自注册日起保护 10 年。有效期满前 6 个月内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 10 年,次数不限。需向 IPOPHL 提交申请并缴费。错过该时段有 6 个月宽展期,宽展期申请需额外付费,逾期未续展将被注销,他人可重新注册。

8.4 菲律宾商标官费标准

费用项目

金额(菲律宾比索)

备注说明

小实体

大实体

申请基础费(每件商标)​

₱1,212

₱2,618

提交申请时缴纳,无论涵盖商品 / 服务类别数量,均需缴纳此基础费用​

类别附加费(每超 1 类)​

10 

10

申请涵盖多类时,超出第一类的部分,每类额外缴纳​

公告及发证费

₱1,485

₱2,182

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后,进入公告阶段时缴纳​

续展费(每件商标)​

₱5,000 / 类(10 年)​

₱5,000 / 类(10 年)

商标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申请续展时缴纳,延续 10 年保护期​

小实体:员工≤200 人 / 年营收≤1 亿比索;大实体:其他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 IPOPHL 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9、新加坡

9.1 新加坡商标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设计符合菲律宾商标法规且具显著性的商标图样,可委托专业机构;依据国际尼斯分类标准明确商品 / 服务类别,必要时咨询代理机构;准备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申请需签署委托书。

⑵提交申请:可通过 IPOPHL 官网在线系统或办公地点提交纸质申请。文件包括商标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副本,提交时需缴纳申请费。IPOPHL 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者需限期补正,否则申请驳回。

⑶实质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IPOPHL 审查商标显著性、近似性及是否违反禁用条款等。发现问题会发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限期答复、修改,逾期未处理或未消除缺陷将驳回申请,通过后进入公告阶段。

⑷公告异议: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后公告 3 个月,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提出异议并提交理由证据。IPOPHL 组织答辩与证据交换并作出决定,异议不成立进入注册核准阶段,成立则申请驳回。

⑸注册核准:公告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申请人 1 个月内缴纳注册费。缴费后 IPOPHL 颁发注册证书并登记,申请人获商标专用权。

9.2 新加坡商标申请途径
直接申请:申请人直接向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提交商标申请,适用于仅在新加坡寻求商标保护的情况。申请人需熟悉新加坡商标法规与申请流程,确保文件符合当地要求。非新加坡居民或在新无营业场所者,建议委托当地资质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以提升申请成功率与效率。

9.3 新加坡商标法律期限

新加坡商标自注册日起保护 10 年,注册人享有境内独占使用权。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 10 年且次数不限,需向 IPOS 提交申请并缴费。错过该时段有 6 个月宽展期,宽展期申请需额外付费,逾期未续展商标将被注销,他人可重新注册。

9.4 新加坡商标官费标准

下表为新加坡商标申请官费明细(金额为新加坡元):

 

费用项目

金额

单类在线申请费(规范分类)

280

单类在线申请费(非规范分类)

320

纸质申请费(任何分类)

410

续展费(每件商标)

480

宽展费

645

异议费(每件商标)

420

 

注: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 IPOPHL 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

 

10、泰国

10.1 泰国商标申请流程
⑴申请准备:设计合规且具显著性的商标图样,明确商品 / 服务类别,备好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需签委托书。

⑵提交申请:通过泰国知识产权厅官网在线提交,含申请书、商标图样、身份证明等文件并缴费。形式审查期 2-3 个月,缺漏需限期补正,否则驳回。

⑶实质审查:形式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审查商标显著性、近似性等。遇问题需 3-5 个月内答复修改,逾期或未通过则驳回,通过后进入公告。

⑷公告异议:公告期 3 个月,他人可提异议并举证。异议程序约 6-12 个月,成立则驳回,不成立进入注册。

⑸注册核准: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1 个月内缴注册费后获证登记,取得商标专用权。

10.2 泰国商标申请途径
直接申请:适用于仅需在泰国寻求商标保护的申请人,直接向泰国知识产权厅提交申请。该途径要求申请人熟悉泰国商标法规及流程,确保文件符合当地规范。非泰国居民或在泰无营业场所者,建议委托当地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以提升申请成功率与效率。

10.3 泰国商标法律期限

泰国商标自注册日起保护 10 年,注册人享有境内独占使用权。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可申请续展,每次续展 10 年且次数不限。申请人需向泰国知识产权厅提交申请并缴费。错过该时段还有 6 个月宽展期,宽展期申请需额外付费,逾期未续展商标将注销,他人可重新注册。

10.4 泰国商标官费标准

费用项目

金额(泰铢)

单类申请费(1-5 项商品 / 服务)

1000

公告及发证费

 

400

续展费(每件商标)

2000

宽展费

2400

异议费(每件商标)

10000

 

 

注:以上国家的费用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变动,建议申请前通过官网确认最新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