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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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106K/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司法局 |
为加快建设全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全面加快智慧矫正工作的推进,按照司法部关于“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和司法部司办通【2021】13号下发《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通知》的部署要求,特制定如下建设规划。
按照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考核评价表》评价项目,制定了“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社区矫正信息化整体框架,实现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功能。
二、基础设施建设
(一)指挥中心建设
建设智慧矫正指挥中心,依托省社区矫正平台建设,完成数据对接,中心配备大屏幕、电脑、音响扩声、视频监控等设备,将社区矫正中心监控、司法所监控、移动监控、电子定位监控、视频点名五位于一体,完善视频监控、指挥调度、视频点名、工作督察、智能分析、预测预警等功能,形成实时监控、远程督察、立体防控、快速协同的指挥体系。
(二)装备建设
1.智能监管终端。引入智能点验、自助学习系统,运用指纹识别、人证比对、人脸抓拍等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对矫正对象自动进行交付接收、点验签到、数据采集、文书建档、自助学习等工作,自动评估矫正对象危险系数,推送预警预测信息。
2.场所监控设备。为社区矫正场所配备前端摄像机、拾音设备、存储设备和显示设备。监控设备符合GB/T28181标准,支持接入上级监控管理平台,实现远程视频监控联网。
3.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终端。具备防拆报警、防尘防水,违规报警等功能,支持实时定位等功能。
4.执法人员智能管理终端。支持移动执法管理,具备移动执法监督、音视频录音录像、人脸抓拍采集等功能。
5.移动执法车。用于地域辽阔、执法任务较重的地方,流动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具备车载摄像机、车载终端、车载对讲机等设备,安装社区矫正业务系统,并和后台系统能进行通讯。
6.为社区矫正场所培训教室配备宣传教育学习设备,具备监控会议接入、远程直播、点播、DVD本地播放、音视频互动、课件录播刻录等功能。
7.对接临淄区智慧城市、视频共享服务平台,将社区矫正定位监管与临淄区政法委雪亮工程治安防控系统对接,对视频进行智能分析,推动监管方式由传统单一的手机定位向多平台、立体化转变。
(三)场所建设
按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智慧矫正中心应按要求完成如下建设或改造:
1.在社区矫正中心设置监管教育区、综合管理区、大厅和室外矫正场所,监管教育区、综合管理区之间有通道连接,并有相应的隔离措施。
2.集中教育室配备宣传教育学习设备,具备多媒体播放和音视频互动功能。
3.建立健全的社区矫正中心日常管理、内部运行、管理监督、学习培训、矫务公开等制度。
具体如下:
(1)监管教育区应设报到登记室(信息采集室)、矫正宣告室、训诫室、监控指挥室(指挥中心)、教育培训室、心理矫治室(含心理咨询室、宣泄室、沙盘室、音乐治疗区域等)。
(2)综合管理区应设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装备室,宜设检察官室、警务室、值班室和机要室。
(3)各功能室应具备以下作用:
①报到登记室(信息采集室)宜用于办理接收登记手续、采集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信息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报到;
②矫正宣告室宜用于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宣告和解矫宣告;
③训诫室宜用于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
④监控指挥室宜用于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定位监控、处置突发事件、指挥调度;
⑤教育培训室宜用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培训;
⑥心理矫治室宜用于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
⑦图书阅览室宜用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阅读学习;
⑧技能培训室宜用于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
⑨社会联络室宜用于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⑩办公室宜用于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⑪会议室宜用于召开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会议;
⑫档案室宜用于保管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工作档案及其它文书资料;
⑬装备室宜用于保管社区矫正机构和执法人员执法执勤装备;
⑭检察官室宜用于人民检察院派驻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监督;
⑮警务室宜用于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⑯值班室宜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勤值班;
⑰机要室宜用于保管社区矫正专案档案及其它涉密资料。
(4)大厅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宣传咨询、政务公开等,应结合社区矫正中心场所实际合理设置。
(5)室外矫正场所主要用于队列训练、集体活动、社区服务等,应结合社区矫正中心场所实际合理设置。
(四)支撑体系建设
1.标准规范支撑体系。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应符合“智慧矫正”标准规范体系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及业务标准。
2.构建网络安全支撑体系。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和相关标准,对网络和业务系统进行严格管理,实现数据采集、存储和运输的安全可控,确保智慧矫正信息化体系安全。
3.构建运维服务支撑体系。建立运维服务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对系统运行环境、业务系统和维护人员进行综合管理。
三、专业工作队伍建设
按照“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要求,全方位打造智慧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一)建立工作人员定期培训机制。坚持把培训作为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水平的首要任务,列支专项经费,通过主动参加省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现场授课等形式开展培训。每年每人参加培训不少于一次。
(二)建立定期考核机制。针对全区智慧矫正工作年度工作重点,认真制定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实现以考核为抓手,提升工作质量和标准。
临淄区司法局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