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司法局

临淄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淄区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本单位页面(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sfj/)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参与拟订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拟订规范性文件;协助配合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全区行政执法;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工作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

 1.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sfj/)。

 2.“临淄区司法局”(微信号:lzqsfj)、“临淄司法行政”(头条号:临淄司法行政)等微信、头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临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电话:0533-722014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窗口。

 ◆公开时限

 临淄区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方式 (依申请公开主要有三种申请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和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和工作机构为:淄博市临淄区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209室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20377

 传    真:0533-7220377

 电子邮箱:lzqsfjbgs@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附件:1.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流程图

   (本指南适时更新)

 

 

 

 

 

临淄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司法局联系(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77;邮箱:lzqs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聚焦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信息形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加高效化、规范化、公开化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法治乡村建设、法治社会和法治临淄建设等,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截止2023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法规公文类11,重大行政决策类3条,规划计划类1条,财政信息类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类18法治政府建设及业务工作类31,其他各类23条。

1.及时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要求,每季度公开了临淄区政府及政府办、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2.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要求,2023年我局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随机抽查。共计抽查了2名律师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月度公布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无行政处罚案件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打造法治建设专栏,公开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同时公示了《关于公示2024年临淄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和法律顾问专家库换届拟入选人员的公告》等重要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政策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本单位共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1.定期检查更新过时淘汰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2.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确保公开信息无遗漏、无涉密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1.创新宣传形式传统媒体普法基础通过融合头条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提升普法宣传效果,推动以案释法效果更加深入人心2.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模块,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1.建立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组成与职责,监督保障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2.每年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2023年组织政务公开培训1次,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化;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建立和完善相关信息公开的制度标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公示内容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加大政务公开宣传推广力度和强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3件,办复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主动公开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联动机制,积极推动与主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的协同联动,形成矩阵式交互传播,充分发挥集群效应。

 

                                                                                 

 

临淄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司法局联系(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77;邮箱:lzqs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临淄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法治乡村建设、法治社会和法治临淄建设等,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截止2022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其中,机构职能类4条,法规公文类12部门会议类1条,重大行政决策类4条,规划计划类1条,民生公益类1条,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类13法治政府建设及业务工作类157

 

1: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1. 及时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要求,每季度公开了临淄区政府及政府办、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2: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2. 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要求,2021年我局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协会、公证机构、公证员进行了随机抽查。共计抽查了1家律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名公证员。按月度公布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无行政处罚案件

 

 

3: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3.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开辟法治建设专栏,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行政指导工作方案等重要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政策等信息。

 

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5:法治建设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本单位共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

2.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经审核后公开,无遗漏、无涉密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以《今日临淄》、融媒体中心《与法同行》等传统媒体普法为基础,抖音号、头条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一体推进,采取以案释法形式,编制普法案例,拓展普法覆盖面和传播力。

 

6:政务公开新媒体

2.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

(五)监督保障

1.明确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全面负责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2.制定《临淄区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和《2022年临淄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2次

 

7:政务公开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公开的内容和种类还有待进一步延伸和细化。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培训和教育,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的作用,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按照本部门职责,做好202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做好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做好重要文件的解读公开,对主动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做好部门会议公开工作;做好本部门信箱和网站互动平台答复工作,做到按时、合法、合规答复。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在政府网站更新并链接了政务新媒体账号信息,推动了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

 

 

                                                                                                              临淄区司法局                                                                                                                20231月31

临淄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8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11日到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淄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法治乡村建设、法治社会和法治临淄建设等,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截止202112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法规公文类14条,部门会议类2条,重大行政决策类1条,规划计划类1条,民生公益类3条,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类17条,法治政府建设及业务工作类198条。

图1: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1.及时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要求,每季度公开了临淄区政府及政府办、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图2: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

2.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要求,2021年我局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协会、公证机构、公证员进行了随机抽查。共计抽查了2家律所、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名律师、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名公证员。按月度公布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无行政处罚案件。

图3: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开辟法治建设专栏,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行政指导工作方案等重要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政策等信息。

图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图5:法治建设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共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依法依规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

2.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经审核后公开,无遗漏、无涉密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以《今日临淄》、融媒体中心《与法同行》《律师说法》等传统媒体普法为基础,抖音号、头条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一体推进,采取以案释法形式,编制普法案例,拓展普法覆盖面和传播力。

图6:政务公开新媒体

2.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

(五)监督保障

1.明确政府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全面负责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2.制定《临淄区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和《2021年临淄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2次。

图7:政务公开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法治建设信息质量不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的街接沟通,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通过增加法治建设专栏等形式,创新手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法治建设相关信息宣传与公开,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司法行政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按照本部门职责,做好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做好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做好重要文件的解读公开,对主动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做好部门会议公开工作;做好本部门信箱和网站互动平台答复工作,做到按时、合法、合规答复。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在政府网站更新并链接了政务新媒体账号信息,推动了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

 

 

临淄区司法局

2022118

临淄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临淄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临淄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722037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立足职能优势,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012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官方两微平台临淄区司法局共发布信息146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6条,法规公文7条,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效力信息1条,行政执法及相关信息47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条,业务信息及其他类信息117条。

1.及时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要求,及时更新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信息。每年公开一次临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方便公众了解与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政策文件的效力情况。

2.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及时更新机构信息、联系方式、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姓名等信息,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3.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结合我局实际,2020年我局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协会;公证机构、公证员进行了随机抽查。共计抽查了7家律所、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无行政处罚案件。

4.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动态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及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及办事结果清单。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查询链接,方便社会公众知晓。二是定期发布政府工作报告进展成效及举措及年度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措施及成果,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等,公布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四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制定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区司法局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保障。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司法局制定了制度文件,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措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及时落实上级部署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

2.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规范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重把关,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经审核后公开,无遗漏涉密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以《今日临淄》、融媒体中心《与法同行》《律师说法》等传统媒体普法为基础,抖音号、头条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一体推进,采取以案释法形式,编制普法案例,拓展普法覆盖面和传播力。

2.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局内各科室、单位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列入全年工作任务考核目标。梳理完成《区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

2.抓好队伍培训。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主动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办理结果公开机制,广泛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分阶段及时反馈,并根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于所有建议、提案,均以正式文件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对于协办的建议、提案,均以正式文件书面反馈主办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面临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力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公开内容方式单一化。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紧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重点加强与民生密切相关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发布与解读,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司法行政各项政策、举措;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加强重点领域的公开落实,加强新媒体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热点和舆情,传播正能量,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司法行政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司法局

2021129

临淄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职能,在业务信息公开、专题专栏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对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数据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在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在机构职能方面,及时更新了部门领导分工内容;在部门公文方面,主动公开了《“迎新春·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和《特色品牌人民调解室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在规划计划方面,主动公开了《关于充分利用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着力建设普法宣传阵地、法治文化阵地的意见》;在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援助、公证、社区矫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工作开展内容126条;主动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方面,主动公开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公共法律服务内容69条,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2条;在专题专栏方面,主动公开人民调解内容22条。(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图1.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图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截图


图3.专题专栏(人民调解)信息截图

(二)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2019年,除通过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各类信息外,临淄区司法局还通过“临淄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临淄司法行政”今日头条号、《与法同行》电视栏目等渠道平台,定期推送法治资讯、法律常识等动态信息,形成了“电视说法、电话问法、微信普法”的信息公开新格局。

2019年,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2名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分管领导宋华荣分管、办公室等科室协调配合的机制,明确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组织保障。

2019年,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63条,今日头条号发布信息103条,推送《与法同行》栏目12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19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与服务。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对公开的信息逐条制作保密审查表,经过拟稿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等逐一进行保密审查后,方能发布。

(四)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情况;全年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年没有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需加强指导。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署,总结经验,整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把公开工作做细做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临淄区司法局

2020年1月22日

临淄区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对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数据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工作概述。2018年,我单位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职能,在业务信息公开、专题专栏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根据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在机构职能方面,及时更新了部门领导分工内容;在法规公文方面,主动公开了2018年普法工作要点;在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党建、公证、法治建设、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开展内容154条;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方面,主动公开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公开公共法律服务内容38条;在专题专栏方面,主动公开人民调解内容24条。

 三、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情况;全年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年没有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这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全面、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不及时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增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区司法局关于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编写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数据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7年,根据全局工作的开展情况,在机构职能方面,主动及时更新了领导分工信息;在工作动态方面,主动公开了党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治创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经验等内容54条;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方面,主动公开了2016年度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全年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情况。(3)全年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4)没有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

二、《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工作职能,对下列内容进行公开:主动公开责任清单3项,权力清单3项,公共服务事项17项,随机抽查3项,政务服务2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2条。通过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工作依法依规履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比照往年更加积极主动,更新内容呈现多元化,但仍有欠缺,内容深度不够,下一步将继续强化业务学习,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临政办字[2016]79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情况七个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区政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按照工作职能,全面梳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严格把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将该项工作列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按照全区统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核实各项数据,重点检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

三、《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临政办字[2016]79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为提升政务公开队伍转业化理论化水平,年内,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了区政府办公室在高等院校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系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现状与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分析研讨,政府信息公开例外事项,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相关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诉讼等知识。通过学习,更加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转业素养,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16年,根据全局工作的开展情况,在机构职能方面,主动及时更新了领导分工信息;在财政信息方面,主动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在工作动态方面,主动公开了人民调解工作动态、调解案例、调解相关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等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方面,主动公开了2015年度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五、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始终坚持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严格审查所有公开的信息内容,定期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泄密情况。对于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真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登记管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有欠缺,需要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情况。(1)全年无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全年无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3)全年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情况。(4)全年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5)没有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

                                                   2017年1月24日

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0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以及《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有序开展,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区政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严格把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层层抓好落实,确保了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核实各项数据,重点检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根据全局工作的开展情况,在机构职能方面,主动及时更新了局机构概况、各科室及领导分工信息;在规划计划方面,主动公开了《中共临淄区委宣传部 临淄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在办事指南方面,主动及时更新了公证程序和法律援助范围;在财政信息方面,主动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以及公务接待决算情况;在工作动态方面,主动公开了法律进军营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方面,主动公开了2014年度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四、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严格审查所有公开的信息内容,定期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泄密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面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公开形式还不够便民,公开方式还不够人性化,今后要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增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定期做好信息更新维护,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情况

(1)全年无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全年无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3)全年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情况。(4)全年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5)没有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6)安排具体业务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2016年1月20日

区司法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及《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工作概述

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区政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梳理编制过程中,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安全意识、保密意识,认真分析,严格把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统筹协调、同步推进,严格按照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进行公开,明确责任、强化落实。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根据全局工作的开展情况,在财政信息方面,主动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方面,公开了2013年度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情况:(1)全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2)全年无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3)没有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4)安排具体业务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五、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严格审查所有公开的信息内容,定期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泄密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面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今后主动学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稳步做好政策解读等事项,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定期做好信息更新维护。

                                                          2015年1月15日

区司法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13

临淄区司法局按照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临淄区司法局按照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临淄区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

一、基本概况

    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管理指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建立了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临淄区司法局及时公布各类信息27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15%;业务工作类信息23条,占总体比例85%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及时性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工作能力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还有待加强。2014年,我局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性。明确各个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明确操作简便、明了的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

  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加大管理力度,增强技术支持,努力为群众打造一个能方便、快捷地了解政务信息的平台。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与指导。进一步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交流,积极参加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014年1月12日

临淄区司法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docx

临淄区司法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8

2012年,临淄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努力创新,在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有利于提高我局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利于管理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因此,我局领导班子对我局信息公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启胜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淄区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有2名专职人员(包括1名全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主要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是临淄区司法局信息公开事宜;二是编制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和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四是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实行信息员制度。为保障门户网站各类信息内容的及时报送与发布,我局要求各科室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承担与本单位、本部门相关栏目的内容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确保单位的正面宣传,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区司法局公开信息由各科室信息员收集信息,由办公室编辑采写,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其次,由部门负责人和局办公室主任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再次,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审查意见。最后,由局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审批后进行发布和门户网站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7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3条,业务公开类13条,规划计划类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故未产生任何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存在的问题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同时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

  (二)部分网上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七、完善措施

  (一)深化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开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落实责任,及时收集公开,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

  (二)强化政务公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功能。做好司法行政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日常运行工作,逐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行使公开,实现行政执法的透明运行,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引导和保护好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提高政务公开的服务性和针对性。

  (三)引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机制。要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建立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机制,从而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创造良好氛围、夯实基础。

(四)进一步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上传信息,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2013年1月27日

临淄区司法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临淄区司法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一、工作概况

2011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不断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一把手全面领导、分管局领导直接领导、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以及各部门都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制订专门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日常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我局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等制度、办法,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特别是窗口单位落实了公开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

(三)结合实际,形式多样。我局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主动公开我局的工作信息、动态;宣传相关政策、法律;解答释疑,服务群众;问政于民,接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8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3条,业务公开类24条,规划计划类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故未产生任何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进行,配备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将政府信息公开逐步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参训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准确地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的力度还不够。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水平和质量。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及时更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满足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资料详细、档案健全。

 

                                                                   2012年1月23日

临淄区司法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2010年度临淄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31

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全力推进全区司法行政事业。现将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由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按照信息公开属性,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及时对本局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属性。强化全局的信息公开意识。为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全局各部门履行信息公开职能,局办公室及时督促全局各部门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公开信息时,我局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1、机构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2、地方性法规、规章;3、工作计划;4、张店区司法局行政许可依据、项目、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方式;5、下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相关信息。

(二)我局从2010年1月1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共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index.html),同时还通过临淄区电视台等媒体公开我局信息。

(四)我局未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无受理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少数科室人员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发布量少等问题。为此,我局拟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同时积极探索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使监督管理机制科学化、规范化。

(二)公开的形式和效果上还需改进。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化,同时群众的参与度还不够。2011年要在公开的形式上进行创新,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信息及时发布。

 

                                                              2011年1月31日

2010年度临淄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2009年度临淄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一、工作概况

2009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强化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不断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一把手全面领导、分管局领导直接领导、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以及各部门都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制订专门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日常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我局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等制度、办法,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特别是窗口单位落实了公开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

(三)结合实际,形式多样。我局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主动公开我局的工作信息、动态;宣传相关政策、法律;解答释疑,服务群众;问政于民,接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7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3条,业务公开类13条,规划计划类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09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故未产生任何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进行,配备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将政府信息公开逐步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参训人员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准确地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内容和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的力度还不够。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水平和质量。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及时更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满足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资料详细、档案健全。

 

                                                              2010年1月29日

2009年度临淄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的有关知识,安排专人按时完成了《临淄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淄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淄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根据全局工作的开展情况,在机构职能方面,主动及时更新了局机构概况、各科室及领导分工信息;在办事指南方面,主动及时更新了公证程序和法律援助范围;在财政信息方面,主动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以及公务接待决算情况;在工作动态方面,主动公开了普法宣传信息。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认真做好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要求,对相关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临淄区司法局

2009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