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审计局
标题: 临淄区审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2024)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491/2024-54732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19 发布机构: 临淄区审计局

临淄区审计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2024)

发布日期: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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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事项名称:

(一)行政处罚:

1.对拒绝、阻碍审计检查或者提供虚假审计资料的处罚

2.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3.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的处罚

(二)行政强制:

1.封存有关资料和违规取得的资产

2.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有关款项

二、办理机构:临淄区审计局各业务科

三、审核机构:临淄区审计局法规科

四、办理条件:由临淄区审计局发现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事项时,依职权主动开展,不依申请受理。

五、办理时限:

封存有关资料和违规取得的资产应该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对拒绝、阻碍审计检查或者提供虚假审计资料的处罚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的处罚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暂停拨付、责令被审计单位暂停使用有关款项等行政执法事项,法律未明确规定办理时限。

六、联系方式:

地址: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牛山路419号临淄区审计局,电话:7321086

七、监督方式:

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牛山路419号临淄区审计局,电话:7321086

八、救济渠道:

对审计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审计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临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临淄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地址: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

行政复议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机关:临淄区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

行政诉讼联系电话:0533-12368

九、执法程序:

    详见《临淄区审计局行政执法流程图》

十、执法文书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