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水利局
标题: 临淄区水利局优化营商环境整改提升承诺事项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86E/2024-515567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水利局

临淄区水利局优化营商环境整改提升承诺事项

发布日期: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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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接听电话、接待群众来访要礼貌、规范,能当场回答的依法依规耐心解答,不能回复的要承诺时限,做好记录,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责任科室:水利局所属单位、科室  联系电话:7181239

 

2.对81890民生热线工单反映问题要充分沟通及时回应,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切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

责任科室:水利局所属单位、科室  联系电话:7181239

 

3.业务办理事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对违反服务承诺,迟办、错办、推诿不办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节较重的,进行诫勉谈话,予以行政记过;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岗位调整、组织处理。

责任科室:水利局所属单位、科室  联系电话:7181239

 

4.首个接待办事者的科室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要热情礼貌,认真耐心解答,做好记录;对来我科室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全力提供优质服务,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和工作专职范围内,积极高效办理各项业务。

责任科室:规划建设科        联系电话:7196517

 

5.实行“首问负责制”,实行许可事项的帮办代办制。

责任科室:水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7313085

 

6.转变视角,努力由“审批视角”转为“企业视角”,在遵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多说“行”。

责任科室:水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7313085

 

7.作为政策执行者实行政策找人不让人找政策及时释放改革红利,主动对接企业,让企业在项目建设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方便感和满足感

责任科室:水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7313085

 

8.认真履行服务职能。坚持依法供水,合规经营,科学计量,诚信守约,确保“水质优、水量足、水压稳”,实现“让用户满意、让政府放心”的目标。

责任科室:城乡供水科      联系电话:7189116

 

9.简化用水报装程序。现场勘查、竣工验收、通水供应等环节(不含造价预算、方案设计、工程施工、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无法控制的时间)总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在我区行政审批窗口可办理用水报装业务。

责任科室:城乡供水科      联系电话:7189116

 

10.提升服务水平,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随时为用户服务;加大对供水管网的巡查力度,不断清除安全隐患,确保从水设施正常运行;管网抢修维修,队员30分钟内必到现场。

责任科室:城乡供水科      联系电话:7189116

 

11.对来我科室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全力提供优质服务,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和工作专职范围内,积极高效办理各项业务。

责任科室:城乡供水科      联系电话:718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