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水利局
标题: 区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职责分工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86E/2024-198567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0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水利局

区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职责分工

发布日期: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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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水利局是临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机关下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科、水政与许可科、城乡供水科、行业监督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是区水利局直属单位。

一、领导分工

刘晓兵同志主持区水利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

齐芳同志分管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城乡供水科、行业监督管理科。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助刘晓兵同志负责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

齐志华同志主持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迟冬蕾同志分管规划建设科、水政与许可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崔宝奎同志负责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刘卿同志协助齐芳同志抓好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李妍同志协助齐芳同志分管办公室、协助迟冬蕾同志分管水政与许可科。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齐芳、齐志华、迟冬蕾同志同时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信访维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补位制度

为保障领导班子成员外出执行公务、学习培训、参加会议和活动、请假休假等情况下工作的正常运转,实行工作补位制度

1.刘晓兵同志外出执行公务、学习培训、参加会议和活动、请假休假等情况下,由齐芳同志补位代其主持工作。

    2.齐志华同志与迟冬蕾同志补位工作。

         三、局机关科室分工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机要、保密、档案、保卫、值班、信访、信息、宣传、督查、调研、会务、接待等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化、应急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及业务工作考核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内的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代管、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考核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参与拟订全区水利人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代管、所属单位作风效能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编制区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提出水利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区级水利资金以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事宜;负责协调落实局机关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执行地方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及专项规划;负责牵头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审核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提出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河道堤防、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组织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三)水政与许可科。拟定全区水利管理方面的政策;负责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水行政处罚除外)。配合、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调处水事纠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组织实施水行政审批、水利规费征收等工作;负责全区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水土保持区划、规划,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负责审批、监督实施;组织做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行政许可有关制度、程序等,负责全区水利行政许可工作。

(四)城乡供水科。落实灌排工程的建设管理与改造工作;协调太河水库三干灌渠的有关工作,负责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城乡供水行业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供排水企业生产经营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创新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五)行业监督管理科(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办公室牌子)。负责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旱灾害防御、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引黄供水及其它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河湖长制管理等工作。督促检查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联系人:崔建荣 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传真):0533-718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