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标题
临淄区水利局 关于印发《 临淄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方案 》 的通知发文机关
临淄区水利局
发文字号
临水字〔2026〕34号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86E/2026-5584263
成文日期
2026-05-25
发文日期
2026-05-2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有效性
有效
临淄区水利局关于印发《临淄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水字〔2026〕34号
各镇、街道水利站,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临淄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淄区水利局
2026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淄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方案
为提高全区应对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机制,强化水旱灾害风险管理,规范水旱灾害防御行为,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应急保障,最大限度防御重大水旱灾害事件,最大程度减少水旱灾害损失,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临淄区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构建
成立临淄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安排部署全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统筹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期间各项工作。
组 长: 刘晓兵 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 齐 芳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刘炳忠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朱建峰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崔宝奎 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七级职员
刘 卿 区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行业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 妍 区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组、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文秘宣传组、防汛物资与抢险组、抗旱组、后勤保障组、信息统计组等8个组。
(一)应急指挥组
组 长: 刘晓兵 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炳忠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 崔宝奎 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七级职员
王 秋 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科长
焦智广 区水利局规划建设科科长
职 责:负责应急响应期间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调度,进行防汛抗旱应急应对措施的部署、水利工程调度的批准、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的批准、抢险技术方案的批准、组织防洪会商等工作,本工作组的信息、宣传及相关工作材料的起草等。
集中办公地点:区水利局六楼会议室
(二)综合协调组
组 长:刘炳忠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崔宝奎 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七级职员
孙 李 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秋 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科长
焦智广 区水利局规划建设科科长
泥润雨 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科员
范潇允 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科员
职 责:负责与区防指对接,做好对上对下协调工作;负责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应急期间值班电话接听、记录工作;起草应急响应相关文件并发布,上报市水利局;区委、区政府、区防指的报告;会议通知、文件、传真的收发、催办、督办;本工作组的信息、宣传及相关工作材料的起草等。
集中办公地点:区水利局六楼会议室
(三)技术专家组
组 长: 崔宝奎 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七级职员
成 员: 卢明锋 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 静 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荣峰 淄博星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戚文杰 淄博星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
刘长坤 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 凯 区水利局规划建设科科员
张慎波 淄博市水文中心城区水文中心主任
王 东 金山镇水利站站长
职 责:负责全区重要水利工程形势分析,根据汛情旱情拟定调度方案;当重要水库、水闸、河道等工程出现险情时,及时组织开展水文、气象、雨水情、工情等会商,研究分析险情旱情发展趋势,制定抢险技术方案;必要时抽调专家赴现场指导应急抢险救灾等防汛抗旱有关工作;本工作组的信息、宣传及相关工作材料的起草等。
集中办公地点:区水利局六楼会议室
(四)文秘宣传组
组 长: 齐 芳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 葛 云 区水利局党建办主任、办公室主任
陈雪娇 区水利局水政与许可科副科长
吴 茜 区水利局办公室科员
于冠群 区水利局办公室科员
崔晓晨 区水利局办公室科员
职 责: 牵头起草重大活动、重要专题会议上的领导讲话;牵头信息、宣传报道、舆情应对。
集中办公地点:区水利局三楼办公室
(五)防汛物资与抢险组
组 长: 刘长坤 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 刘敬林 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副科长
孙奎名 区水利局规划建设科副科长
杨玉亮 区水利局行业监督管理科科员
李名玉 区水利局行业监督管理科科员
职 责:负责防汛应急物资调拨,水利防汛抢险队伍调动;本工作组的信息、宣传及相关工作材料的起草等。
集中办公地点:区水利局五楼会议室
(六)抗旱组
组 长: 朱建峰 区水利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刘长坤 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 李 鹏 区水利局城乡供水科科长
李茂森 区水利局城乡供水科科员
王小翠 区水利局城乡供水科科员
姜立松 区水利局城乡供水科科员
职 责:负责抗旱应急物资调拨,起草抗旱工作实施方案,水利抗旱方案的实施;本工作组的信息、宣传及相关工作材料的起草。
集中办公地点:区水利局二楼城乡供水科办公室
(七)后勤保障组
组 长: 赵 潜 区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王云波 区水利局财务科科长
孙文政 区水利局党建办副主任
李翠莹 区水利局财务科科员
职 责:负责防汛抗旱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安排,物资采购、车辆调度、接待服务、后勤生活、通讯联络、环境卫生、会务管理等有关保障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保障远程会商系统和汛情雨情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本工作组的信息、宣传及相关工作材料的起草。
集中办公地点:区水利局301办公室
(八)信息统计组
组 长: 李 妍 区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 白 冰 区水利局水政与许可科科长
赵 楠 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王春凤 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科员
李明君 区水利局规划建设科科员
职 责:负责水毁灾情旱情统计、核实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做好灾情旱情统计数据审核及上报工作;本工作组的信息、宣传及相关工作材料的起草。
集中办公地点:区水利局五楼防汛值班室等
区水利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党员干部均为机动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由应急指挥组和综合协调组统筹调度安排。
二、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分为蓝色(四级应急响应)、黄色(三级应急响应)、橙色(二级应急响应)和红色(一级应急响应)四个等级。
(二)应急响应总体工作要求
1.应急响应启动后,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工作组立即到岗到位,根据规定的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根据水情旱情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
2.承接区防指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工作职责,指导受影响的镇、街道做好相关工作。应急期间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及时通报情况。
3.督促受影响镇、街道迅速组织水利工程设施排查,落实职责,及时发现隐患,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及时跟进设施险情旱情查勘和险情旱情处置进展情况,并加强监视、巡查、控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展。
4.根据水库、河道管理权限,负责实施区管河道水工程调度及调水工作。
5.根据水利工程设施水毁程度及洪水干旱可能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组织专家会商,研究或监督指导镇、街道制订应急抢险技术方案,视情派出指导组。
6.做好并督导各有关镇、街道对重要闸坝、堤防设施以及河道行洪泄洪状况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7.组织协调水利工程抢险队伍,做好防汛抗旱抢险准备或开展抢险。
8.落实上级和市、区防汛指挥部指令,并按要求派出指导组。
9.局领导同志和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未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离开临淄,并保持手机24小时通信畅通。
(三)分级响应工作
应急响应启动后,按照四至一级响应级别渐次推进的要求,统筹安排应急工作力量,做好分级应急工作。
1.四级应急响应
四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各工作组做好上岗准备,同步做好以下工作:
(1)各工作组长和小组成员做好到岗到位及24小时值班准备,有关值班人员不得离开临淄。
(2)根据职责分工,对各有关镇、街道提出具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求。
(3)适时组织会商。
(4)督促指导各有关镇、街道做好水旱灾害防御技术准备。
(5)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引导和宣传。
(6)各工作组定时报告工作动态。
(7)出现汛情旱情时由综合协调组负责与区防指办公室对接,根据区防指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2.三级应急响应
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各工作组全部开始运作,同步做好以下工作:
(1)发出工作通知,对各有关镇、街道提出具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求。
(2)及时组织会商,各工作组到岗到位。
(3)督促指导受灾严重镇、街道制定水利工程应急抢险方案以及做好工程险情及旱情先期处置工作。
(4)做好受灾情况统计,信息统计组每日7时、17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受灾情况。
(5)各工作组及时报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引导和宣传。
(6)综合协调组每日8时、18时向区防指办公室报告工作动态,向局领导小组报告河道、水闸调度情况及泄洪情况;每3小时报告一次洪水预报结果。
(7)出现险情旱情时由综合协调组负责与区防指办公室对接,根据区防指要求,做好技术支撑和抢险救灾工作。
(8)淄河流域、乌河流域、三座小型水库防汛防台风挂包责任人现场开展巡查,各巡查组工作由组长统筹调度,各点位值班人员由组长统一安排。其中淄河流域由崔宝奎统一调度,乌河流域由齐芳统一调度,三座小型水库由朱建峰统一调度。
(9)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3.二级应急响应
二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各工作组成员全部到岗到位。
(1)提请分管区领导或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组织指挥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
(2)发出工作通知,对各有关镇、街道提出具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求。
(3)向有关镇、街道派出水旱灾害防御指导组。
(4)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到岗待命,抢险队伍做好工程险情及旱情处置准备工作。
(5)必要时,报请区防指调度各方面资源,处置突发险情旱情。
(6)督促指导有关镇、街道制定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抢险技术方案。
(7)各工作组及时报告防汛工作情况,并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
(8)做好受灾情况统计,信息统计组每日7时、17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受灾情况。
(9)综合协调组每日8时、18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动态,汇报受灾情况、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情况及泄洪情况;每3小时向区防指办公室和局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洪水预报结果。
(10)出现险情时,由综合协调组负责与区防指办公室对接,根据区防指要求,做好技术支撑和抢险救灾工作。
(11)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一级及以上应急响应
一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全体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1)提请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会商,进一步加密会商频次,强化应急防汛指挥工作。
(2)发出防汛工作通知,有针对性地部署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3)向有关镇、街道派出水旱灾害防御指导组。
(4)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和抢险队伍到岗待命,随时参与险情旱情处置工作。
(5)提请区防指调度各方应急资源,做好处置突发险情、灾情、旱情准备。
(6)督促指导各有关镇、街道制定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抢险方案。
(7)督促指导各有关镇、街道落实防汛抗旱措施以及重要水利工程险情旱情先期处置工作。
(8)各工作组及时报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情况,并做好舆情引导和宣传。
(9)做好受灾情况统计,信息统计组每日7时、12时、17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受灾情况。
(10)综合协调组每8时、13时、18时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向领导小组汇报水情、灾情及泄洪情况。每1小时向区防指和局领导小组报告洪水预报结果。
(11)出现险情时由综合协调组负责与区防指办公室对接,根据区防指要求,做好技术支撑和抢险救灾工作。
(12)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四)分析评估
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结束后,综合协调组组织分析评估灾害特征、成因、规律及影响,总体评估抢险成效,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建议。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统一指挥体系。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组负责的工作体制,各工作组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员,保证防汛抗旱应急任务的完成。
(二)实行全员应急防汛。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必须把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纳入工作职责范围,保证汛期应急期间及时到岗到位。
(三)强化日常应汛备汛。各工作组应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程序和措施,掌握汛情和工情,确保各项机制正常运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抓好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水旱灾害防御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附则
本应急工作方案由临淄区水利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名词术语定义
4.1 水旱灾害包括:洪水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4.2 洪涝灾害:因降雨、融雪、冰凌、溃坝及风暴潮造成的洪水、渍涝灾害和由暴雨造成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
一般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1/6—1/3(不含1/3)的所辖行政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5%—29%。
较大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1/3—1/2(不含1/2)的所辖行政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49%。
严重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1/2—2/3(不含2/3)的所辖行政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69%。
特大洪涝灾害:一次洪涝灾害使2/3以上所辖行政区域受灾,或农作物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0%以上。
4.3 区县干旱等级判定标准
4.4 城区干旱等级判定标准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临淄区骨干河道、小型水库、塘坝名录
骨干河道:淄河、乌河。
区级河道:指涝淄河、齐鲁石化排洪沟(乙烯排洪沟)、南杨明沟(南杨排洪沟)、新裙带河、运粮河
小型水库:小(1)型 徐旺水库
小(2)型 边河水库、西刘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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