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水利局
标题: 临淄区水务局关于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86E/2017-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8-27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水务局

临淄区水务局关于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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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对区水务部门承担的全区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任务进行了分工,请对照任务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举全系统之力打好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战。

 

附件:1.区水务局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2017年临淄区水务局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

      整治攻坚方案

 

 

 

 

 

 

 

 

                                   临淄区水务局

                                  2017年8月23日

 

 

 

 

 

 

 

 

 

附件1

 

临淄区水务局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庆德  区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于子玉  区水务局党委委员、

区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刘丽梅  区水务局党委委员、

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根航  区水务局党委委员

区河道管理处主任

王敬伟  区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李业军  区河道管理处副主任

            任德成  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郑  潘  区水政监察大队水保科科长

、          江晓婷  区水务局工程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敬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江晓婷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附件2

 

2017年临淄区水务局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综合整治攻坚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鲁厅字〔2017〕35号)、《淄博市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厅发〔2017〕32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2017年临淄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室发〔2017〕55号),结合环保督察要求,集中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约束性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区水、生态保护、执法监管等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和区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坚决完成国家、省、市和区交给我局的各项环境保护任务,确保全区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好转。

二、攻坚目标

2017年底前,全面消除境内劣V类水体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地下水水质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中趋好。

三、主要任务:水污染防治

(一)打好消除劣V类水体攻坚战

1.实施河湖水域岸线综合治理。区河道管理处结合河长制河湖问题排查,组织对河湖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以及河道内种植林木、高杆作物,倾倒垃圾、渣土,违法修建鱼塘、养殖场,非法采砂、取土,破坏堤防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之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有关镇(街道)分期分批开展清理整治。8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类违章建筑和违法活动的综合整治。(区河道管理处牵头,区水政监察大队配合)

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金山镇开展清理整治。

2.综合整治入河排污口。结合全面落实河长制,组织对辖区内向河流、水库、渠道等水域排放污水的入河排污口开展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按照“一口一策、一口一档、一口一标识”的要求,分类提出处置措施,切实封堵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8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登记台账;9月底前,编制完成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方案;12月底前,全面封堵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区河道管理处牵头,区水政监察大队配合)

(二)保障饮用水安全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12月底前,所有饮用水源地全面完成保护区勘界,规范保护区标志和标识,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对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群密集、生产生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拆除或关闭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设置工业和生活排污口,取缔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和旅游等设施。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12月底前,完成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区水务局、区畜牧兽医局、临淄环保分局牵头,区水资办完成相关工作)

2.加强地下水保护。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12月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全面排查并整治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12月底前依法一律予以关闭。(区水资办牵头)全面排查梳理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存在的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按照《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附件1)要求整治到位。(区水资办、区河道管理处按整治方案分工做好工作)

3.保障重要饮用水水源及引黄、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实施重要饮用水水源及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专项行动,对跨越水源地、输水干线的道路、桥梁和输油、输气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完善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应急池、防泄漏等防护措施,对不符合要求的,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改造。(区水资办牵头)

(三)保障河流断面达标重点任务

乌河控制单元:临淄区乌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整治任务:开展乌河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恢复河道生态功能,8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并按方案安排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强力推进落实。

(二)明确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各牵头部门要完成配套工作方案的制定,对本方案所列的每一项任务,都要明确完成时限和达标标准,切实抓好落实。对需要上报市级有关部门备案的,由牵头部门负责按时限要求完成备案。各部门要本着“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按照《临淄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室发〔2017〕9号)有关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治污,扎实推动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三)强化督导调度。建立健全攻坚行动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完善工作台账,从严从速从实整改。

(四)严格考核奖惩。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攻坚方案完成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从严执纪问责贯穿于攻坚行动的全过程,以严格的问责,压实各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的,要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采取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治,并启动问责程序;对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失职渎职,导致环境问题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从重追究责任。

 

 附件: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

 

   

 

 

 

 

附件1

 

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方案

 

一、刘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市环保局、市水利与渔业局牵头,完成时间:2017 12月)

10月底前,市水利与渔业局完成刘征饮用水水源地井口取水设备安装工作,具备取水条件;11月底前,市环保局根据井口监测数据完成刘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12月底前向省政府报批。

二、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内风险源调查及清理整治工作(临淄区政府牵头负责,完成时间:201712月)

8月底前,完成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内工业企业、生活污染、垃圾、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等所有水源污染风险源的更新调查工作。重点范围包括排洪沟沿线、曙光桥周边、齐鲁石化西部厂区南侧及乙烯南路南区域、南王精细化工园、淄河滩沿岸等小型化工企业区域。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对有排水去向污水未进管网的企业采取停产治理;对无排水去向且污水进不了管网的企业实施关停。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要实施管网出地、雨污分流、地面硬化和建设事故应急池;生活垃圾要全部集中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置;畜禽养殖废物全部资源化利用和有效处理;生活污水排污口要全部封堵并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12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三、中心城区后备水源建设工作(市水利与渔业局牵头负责,临淄区、张店区政府配合,完成时间:201712月)

2017年年底前,完成刘征水源地向中心城区供水管道及配套工程建设,具备向中心城区供水能力。加强供水管网维护管理,保障太河水库和黄河水厂供水安全。

四、在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区主要道路进出口设立登记站工作(临淄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间:20179月)

对大武地下水富水区道路实行交通控制,划定大型货车行驶路线,在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区主要道路进出口设立登记站,对进出车辆进行详细登记。在公路两侧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

五、在大武地下水富集区设置警示标志牌及编制突发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工作(临淄区政府负责,完成时间:20179月)

参照饮用水水源地标志牌设置规范,完成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界碑、界标、保护水源宣传牌、交通警示牌的设置工作。完成大武富水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六、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临淄区政府牵头负责,市农业局配合。完成时间:201712月)

对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内推广有机种植业,降低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七、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市水利与渔业局、市环保局负责,完成时间:201712月)

加强环保监测能力建设,完成地表水109项、地下水39项监测指标全分析能力建设。市环境监测站每月对金岭水厂进行一次水质监测,每季度对东风、西夏等水井随机抽取3眼进行水质监测一次;大武水源管理处每月进行两次水质监测;市自来水公司每天进行一次水质监测,所有监测数据实现信息共享。

八、实施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单井封井工程。(市水利与渔业局负责,完成时间:201712月)

对大武富水区范围内(包括乙烯看测井等)水井全面普查,对每一眼深井进行GPS定位,登记在案,依据现状,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要求实施水井基岩以下2米井壁防渗处理,对废弃水井进行封井回填。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通过私自开凿水井取水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