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水利局
标题: 2018年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执行效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86E/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2-28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水利局

2018年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执行效果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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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淄区基本情况

临淄区位于淄博市东北部,北与广饶县、博兴县接壤,南与淄川区相连,西接张店区、桓台县,东临青州市,总面积66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8.3万亩,其中农业有效灌溉面积49.2万亩,均为井灌区。临淄区辖凤凰、齐都、金山、敬仲、朱台、皇城、金岭回族7个镇,辛店、闻韶、雪宫、稷下、齐陵5个街道办事处,414个行政村,67个社区(其中含16个企业社区)。2018年上半年,全区总人口61.3万人,其中乡村人口39.45万人,农村劳动力21.9万人。

临淄区现有小型水库3座,其中小(Ⅰ)型水库1座(徐旺水库),总库容120万m3,兴利库容60万m3;小(Ⅱ)型水库2座(边河水库、西刘水库),总库容51.86万m3,兴利库容33万m3。机井8967眼,提水能力302047m3/h。

2010年以来,在水利、农开、国土、农业多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实行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治理、微喷灌等农业节水项目,建成了一大批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为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奠定了基础和水利支撑。但农业灌溉同时也存在着机井老化尚待更新、地下水位下降、部分地片管网配套不完善,农田灌溉管理粗糙、管护机制不健全、维护资金不足等问题。

 

二、目标任务及进度安排

按照上级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进度要求和改革内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了切实可行的《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明确了年度实施计划。下发到相关部门和所有镇道),明确了改革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农村基层用水组织规范组建、长效运转,农业水费计收基本到位 ,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广泛应用,建立起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进度安排:根据国家、省、市总体要求和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按计划、分步骤、集中连片规模推进,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提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

2018年,完成改革面积3.6万亩;

2019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12.91亩;

2020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24.31万亩;

2021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36.22万亩

2022年,完成改革面积累计达到42.92万亩。

我区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本任务为3.6万亩,计划整建制完成齐陵街道3.94万亩。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并将改革内容分解到各部门、各镇(街道)

三、工作机制及建设情况

我区成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临淄区人民政府区长任组长,发改、财政、民政、农业、水务、工商、林业、物价、供电主要领导以及各有关乡镇(街道)镇长(主任)为成员。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技术及用水管理组、水价机制建设组、初始水权制度建设组、用水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建设组等四个工作组。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的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计划。

2、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奖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3、农业部门负责种植结构调整、农艺节水措施推广、加大农业补贴支持力度。

4、水利部门负责农业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产权界定、农业初始水权分配以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日常工作。

5、物价部门负责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农业用水价格核定、超定额累进加价和分类水价制定。

2017年7月7日召开了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会议暨专题业务培训班,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和职能科室负责人、镇街分管负责人和水利站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会议,会上区水务局王庆德局长作了工作安排,副区长王功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整体推进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办公室先后多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赴沂源县、德州宁津、济宁邹城等地市学习先进经验。

四、农业水价改革进展及成果

(一)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区政府研究出台了《临淄区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临政办字【2018】96号),对农村水利工程供水进一步作了规范印发了《临淄区农业用水初始水权分配意见》(临政办字【2018】75号),明确了农业灌溉初始水权。制定了《临淄区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办法(试行)》(临政办字【2018】95号),对“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精准补贴、节水奖励”作了具体规定。

1、农业供水成本测算

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业水价政策和制度,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鲁价格发【2017】148号)《山东省农业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我区典型灌溉单元进行农业供水成本测算。

2、农民水价承受能力评估

依据种植结构及收益情况,选取典型村庄地片评估农民水价承受能力,为制定供水价格提供参考依据,推进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3、制定出台《临淄区农业用水终端指导价格》(临价字【2018】54号),文件规定了农业用水价格实行分类水价和分档水价。分类水价粮食作物用水终端指导价格执行运行维护成本指导价格;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和养殖业等用水终端指导价格逐步推行完全成本指导价格。具体用水价格由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单位与用水户在终端指导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①运行维护成本指导价格(不含折旧费):机井:0.20-0.34元/立方米。②完全成本指导价格(含折旧费):机井:0.4-0.69元/立方米。③市场调节价,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供水工程供水价格实行协商定价。 分档水价定额内农业用水终端指导价格,按分类水价执行,超过定额50%(含)以内的水量,按1.1倍水价执行,超过定额50%以上的水量,按1.3倍水价执行。

(二)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 

主要做好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加大节水措施改造,配套完善计量设施三方面作。

我区自2010年以来,先后实施了小农水重点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等农业项目,兴建了一大批农田水利设施,全区农业节水灌溉条件得到不断提升和完善。截至目前,全区42.9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基本实现地下管道输水灌溉,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基本形成了“设施先进、管理科学、服务到位、运行良好”的高效节水灌溉体系。

2017年、2018年我局连续两年实施了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水肥一体化),积极推广滴灌、喷灌、水肥一体化技术,建设省、市级高效节水项目区6处,发展高效节水及水肥一体化灌溉3120亩。

我区列为山东省2018年度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省级重点县,工程总投资1513万,为全区125个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购置喷灌机组178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喷灌面积2.76万亩。

目前,全区8967眼机井全部实行电表计费,水电双控,以电费折成水费,让水费体现在电费上。部分机井采用射频卡控制,真正做到按方计量、按方收费,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2018年齐陵街道3.9万亩农业水价基本改革项目区,37个村选取40个典型地片、典型机井共安装远程监测计量设备40台套,实现了用水计量、用电计量、水量统计、农灌开关机时间的实时在线监测,为下一步街道农业用水实施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提供了基本数据支撑。

开发建设了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为两级管理,分别为区级平台1处(设在区水务局六楼)和镇(街道)级平台10处。目前,区级平台和齐陵街道平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计划2018年年底新建两处镇级平台(朱台镇、敬仲镇)。区级平台可调看、查询、统计系统内的所有数据,包括全区500多个典型机井的控制面积、用水用电情况、用水户信息、水权交易、补贴奖励情况等。镇级平台对本镇内的相关数据进行管理。

(三)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

1、区政府印发了《临淄区农业用水初始水权分配意见》(临政办字【2018】75号),明确了各镇办用水定额和初始水权,为推进总量控制、总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实现节水增效提供了政策支撑。截止目前,共发放水权使用证486份,农户灌溉用水管理手册486份。

2、区政府出台了《临淄区农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临政办字【2018】96号),对水权交易的程序、方式、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依托临淄区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管理中心建立了水权交易制度,鼓励项目区管护组织节约用水,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用水的前提下,允许农业灌溉用水权转让,并获得收益。

共颁发水利工程产权证、使用证各37份,明确了工程产权人和使用人,为管好用好水利设施打下了基础。

3、实施农业用水精准补贴

主要指对用水主体或供水组织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成本给予部分补贴;用水主体主要指不同用水规模的村集体、农民用水户以及依法设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水组织,主要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护组织以及供水经营组织

4、实施农业节水奖励

节水奖励标准采取将一般灌溉定额和节水灌溉定额的差值作为节水奖励的基础,达到目标产量的前提下,节约水量占一般灌溉定额和节水灌溉定额的差值50%以内的部分,政府按照每方水在原价基础上加价0.05元标准进行奖励;节约水量占一般灌溉定额和节水灌溉定额的差值50%以上部分,按每方水在原价基础上加价0.08元标准进行奖励。

(四)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

1、区政府出台了《临淄区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12】138号),我区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10个水利站工作机制得到完善,人员配备得到加强,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全区10个镇办422个村共选聘村级水管员422名,实行登记造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2、区政府研究制订了《临淄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管理维护办法(暂行)》(临政办发【2014】104号)、《关于印发临淄区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及奖惩办法。齐陵街道印发了《齐陵街道小型农田水利管理办法》(临齐办发【2018】76号),规范和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农田水利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保障农业生产。 

五、工作体会

(一)做好农田水利设施普查审核登记工作

对已建成的农田水利设施,包括地下输水管网、机井房、机井配套设备、出水口、射频控制器等设施的数量、完好性和运行情况以村为单位认真摸查登记,全区共发放填报各类普查登记表9000余份,为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因地制宜,水电双控,以电折水

根据临淄区物价局和水务局印发的《关于公布临淄区农业用水终端指导价格的通知》(临价字【2018】54号)相关规定,选取典型地片、典型机井,实行水表电表双配套,水表计量,电表计费,及时掌握每个典型地片、典型机井的用水用电情况。水费以电费的形式收取,让水费体现在电费上。易管理、易操作,群众易接受。

(三)发挥效益是根本

实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政府来说主要目的是节水,对用水户来说是节资增效才能推动工作的开展。通过2018年试点灌区的改革,取得了四个方面效益:

1、节省灌溉费用由于灌溉用水量的减少,降低了年灌溉总费用,农业灌溉提水用电普遍降低2—5%

2、增加农民收入项目区科学灌水,降低了灌溉用工成本,人工成本降低一半以上,增加了群众收益;

3、提高了管护水平由于管护组织自身能力提升,通过水费收取到一定的维护资金,增加了管理维护的积极性,减轻了政府全方位管理的负担,又规范了用水秩序,降低了用水成本,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工程效益;

4、节水增效通过农业水价的改革,项目区灌溉用水明显减少,亩次用水量由原来的60方减少到40—50方,省水25%—40%。

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上新台阶。我们将以此次培训会为契机,按照临淄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在2018年整建制完成齐陵街道3.9万亩水价改革的基础上,2019年将全面完成朱台镇6.87万亩、敬仲镇6.3万亩的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到2022年将建设镇级信息化平台9处,安装远程用水用电监测设备500台套,整建制完成全区农业水价改革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我区42.9万亩农田用水用电、水权交易、补贴奖励、工程信息等有关数据信息化管理的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完善全区水利工程体系,制定水权交易以及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具体实施细则,推行以电折水、水电双控的农业水价计量计费模式,全面完成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