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水利局
标题: 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措施、成效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86E/2025-554817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3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水利局

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措施、成效

发布日期: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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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出抓规划引领,夯实河湖保护基础。一是完成涝淄河、运粮河、乙烯排洪沟、新裙带河、南杨明沟、织女河6条河道及徐旺水库、边河水库、西刘水库3个水库“一河(湖)一策”3年一修编任务,把“一河(湖)一策”实施作为关键抓手,突出组织好河湖综合整治、水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落实。二是对全区河道及小水库进行划界,河道管理范围划界长度99.3km,共埋设界桩1463个,进一步明确了河湖管理保护的范围三是完成河湖名录复核及河湖范围划界成果校核工作,对淄河、乌河、涝淄河、运粮河、织女河、小泥河、兴福河等7条河湖名录内的河流进行核查,发现河流长度、河流起源等发生明显变化的,逐一修正、订正。提报南杨明沟、乙烯排洪沟、新裙带河等3条名录外河流,不断健全河湖档案,为全面开展河湖整治和生态修复打下坚实基础。

2.突出抓污染防治,维护良好河湖生态。一是加强巡河履职,不断完善标准化巡河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区镇村三级河长及河管员巡查体系作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巡河、巡湖工作。今年以来,各级河湖长及河管员累计巡河30000余次,推动解决问题105个,巡河质效不断提升。二是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近年来,通过“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扫河行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一批河湖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河湖水域岸线完整,改善河湖面貌,保障行洪安全。今年以来,完成省卫星遥感、市级暗访反馈、自查发现135处问题整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清河行动”专项行动,完成4处问题排查整改,进一步整治、改善河道乱倒垃圾、河道围垦现象。三是强化雨排口监管,对全区393个雨排口逐一编号建档,同步完善问题台账管理并督促整改。上半年,区河长办针对排口异常流水、非法排污、雨污混流等问题组织2次联合检查,发出提醒函7件,实现雨排口长效化、规范化管理。

3.突出抓项目建设,提升河湖管理水平。一是抓好工程治理。加快乙烯排洪沟修复改造工程建设进度,目前完成总干沟修复改造6.1km,三支沟修复改造50m,绿化恢复约1.2万㎡,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完成淄河、乌河水毁修复工程,修复11处岸坡,维修改建3座排水口,对钢坝闸下游海漫段护底护坡及防汛路破损路面进行了修复。通过工程措施,进一步巩固河道防洪体系,增强河道生态功能。二是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按照省、市总河长令的部署要求,2021-2023我区8条河道成功创建美丽幸福河湖,其中,淄河、运粮河成功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乌河、新裙带河、乙烯排洪沟、南杨明沟、涝淄河、织女河成功创建市级美丽幸福河湖,实现美丽幸福河湖三年全覆盖的目标。今年,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淄河积极争创效益河湖,目前已完成省级验收。三是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2021年以来涉及我区的12个涉河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已建项目按照规定的13项档案材料清单进行系统建档与“回头看”审查,同时强化在建项目过程管控,加强巡查,确保项目规范运行,切实保障防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