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强化涉河项目全链条监管 筑牢河湖生态安全防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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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486E/2026-557873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7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水利局 |
区水利局紧扣河长制工作主线,聚焦涉河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等问题,构建 “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后严查” 全链条监管体系,切实维护河道行洪安全和水生态环境。
一是严控源头。严格执行河道管理相关法规,将所有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审批管理,实行 “一项目一审查、一方案一论证”。建立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审查机制,对项目选址、设计方案、防洪影响评价等内容联合踏勘、集中会审。
二是严管过程。将涉河项目监管纳入三级河长日常巡河重点,对重点河段实行 “每周一巡、节假日加密巡”,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是严查事后。建立涉河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制度,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深化 “河长 + 警长 + 检察长” 联动执法,同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形成政府监管、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