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水利局
标题: 临淄区水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86E/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1-08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水利局

临淄区水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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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临淄区水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部门工作社会透明度,推进依法统计,提高部门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淄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和人员保障。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根据上级管理部门信息公开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积极梳理、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三)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各单位、科室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2018年,共发布信息96条;业务工作85条;部门公文5条,规划计划1条,政策解读类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所有信息均免费公开,不存在收费情况。

六、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均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增进了公众对水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设立了热线电话(7181239),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期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19年我局将着重做好一下几点: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做好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需求紧密联系起来。

(二)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