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水利局
标题: 临淄区水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86E/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1-26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水务局

临淄区水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7-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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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市局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规范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承办、各科室单位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政务信息10条,通过多种渠道,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区水务工作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出了明确规定,严格程序,落实了责任。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公开,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把关,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