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水利局
标题: 临淄区水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86E/201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0-01-3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水务局

临淄区水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31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开展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为确保政府水务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与水务法规政策、水务文化、和谐水务、业内动态等相关的水务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4条。按信息公开类别分,机构职能信息3条,政策法规信息3条,规划计划2条,业务工作信息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份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网站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3.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水务执法和业务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水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提升水务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水务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水务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3.完善水务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落实A、B角双岗制工作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