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水利局
标题: 临淄区水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86E/2015-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1-2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水务局

临淄区水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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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确保水务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按上级要求,对与水务法规政策、水务文化、和谐水务、业内动态等相关的水务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区政府办下发的《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和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1434号)的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水务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水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设立了热线电话(7181239),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工作动态1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6条;办事指南1条。

(三)信息公开平台为:临淄党政办公网,网址:http://www.linzi.gov.cn/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水务执法和业务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

2.提升水务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水务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水务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3.完善水务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