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水利局
标题: 临淄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86E/2024-542580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4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水利局

临淄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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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临淄区水利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268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1239;邮箱:lzqsl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以服务公众、提高透明度为宗旨,重点围绕饮水安全、河湖长制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9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0条我局未发生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始终坚持严把审核关,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法定公开内容为基础,对机构职能、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信息进行梳理。对拟公开的信息开展保密检查、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公开内容准确。确保信息发布无误,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2023年,我局组织召开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4次,工作培训会2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更新水利领域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有效性、及时性,并与微信公众号、“齐都来”护河护水平台结合,确保信息全方位、多角度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专人处理政府信息文件的分工及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填报公开信息,对公众关心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方便群众网上查看。强化监督检查,鼓励干部职工参与监督,使公开工作更扎实,更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狠抓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科室和所属中心在信息公开方面的积极性仍有不足,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二是信息公开途径需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局各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以及局属事业单位对办事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职责和公开任务。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公开渠道。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4办复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以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突出以饮水安全、河湖长制工作、水利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御等水利工作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切实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本年度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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