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商务局
标题: 临淄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6754/2024-542562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3 发布机构: 临淄区商务局

临淄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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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商务局联系(地址:临淄区齐兴路101;邮编:255400;电话:0533-7210266;电子邮箱:lzqswj7210266@zb.shandong.com)。

一、总体情况

2023临淄区商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商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全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临淄区商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信息共35。其中,业务工作11条、规划计划1条、机构职能1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3条、其他12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区商务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局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有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工作,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2023年区商务局未发生涉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区商务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平台的运维管理,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外公开政务信息,在做好局网站平台信息发布、日常巡查和维护的基础上,规范“临淄商务”微信公众号的运维管理,实行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为辅,重大政策发布时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的多渠道信息公开模式,全方位展示商务发展工作,传递好商务声音,接收社会各界监督。2023年“临淄商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70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把关、职能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宣传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保障,积极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常态化自查,发现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立即进行整改。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提升,主动公开的意识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对于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应用还需进一步探索学习,需在提高发布质量和提升影响力上发力见效。

(二)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的领域,全面展现重点事项的公开情况,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数量和质量,多形式加大对商务重要政策、进展成效、先进典型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区商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区商务局共收到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3601121504个提案。区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7号、62号、813个提案。对收到的全部提案建议区商务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按时召开工作培训会议,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加强媒体宣传引导,并推进商务重点工作、行政执法、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公开情况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区商务局坚持“五公开”制度,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创新协商参与机制,畅通政务公开平台渠道,扩展政务公开范围,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真正让群众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