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政园林环卫事务服务中心
标题: 临淄区市政园林环卫事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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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4-07 发布机构: 临淄区市政园林环卫事务服务中心

临淄区市政园林环卫事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职能

发布日期: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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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各类活动;负责文秘、文电、保密、会务、档案、新闻宣传、信息、调研的处理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公章管理、机关卫生、后勤服务、保卫等工作;负责车辆、固定资产管理和接待工作;参与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更新和管理;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组织人事科:负责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员管理;组织对各科室纪律的检查、机关日常考核工作;负责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管理、教育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资、福利、职称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群团有关工作。

安全环保科: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生态临淄建设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好安全生产和生态临淄建设的学习教育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承担日常安全、环保隐患排查工作,及时防范整改;负责本单位各类特种设备、养护机械的安全检查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做好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监察科:负责牵头上级对本单位的各项业务考核工作;负责民生热线、城市管理平台工单的接收、督办和回复工作;负责内部规章制度及重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园林、环卫养护管理、重点工程、在建工程的考核工作,负责对城区管辖范围职责落实情况的经常性督查工作;负责本单位预算编制、票据审核、统计上报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科教科:负责开展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园林、环卫专业知识教育培训及专业研讨;负责普法教育、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对镇、街道市政园林环卫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养护项目计划预算及提出市政设施大修、改扩建建议、资料审核、竣工资料管理统计等工作;承担城市桥梁检测工作。

市政设施科:负责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负责管辖范围内主次干道增设路口、路面维护、路域排水、桥涵管护、设施管理工作;负责道路及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养护;负责接收城区、化工区主次干道有关已完工新建道路、排水设施;负责管辖范围内市政设施的防汛工作;负责排水管道、检查井和排水干渠的疏通维护;负责市政设施的各项应急工作。

路灯科:负责管辖范围内照明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城市照明管理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接收城区、化工区主次干道有关已完工新建路灯。

排水科:为排水许可审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负责已办理排水许可证业户水质检测,负责排水监测档案建立工作;督促污水排水户落实排水设施建设工作。配合开展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制定市政园林环卫中心的防汛应急预案和防汛实施方案,协调防汛工作;负责排水泵站管理工作;组织城市防汛应急演练工作;负责汛期24小时值班调度和配合、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城市防汛视频平台运行维护服务工作。

绿化工程科:负责拟订区园林绿化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组织开展立项、招投标工作;负责设计方案审核、施工管理(进度、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的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负责项目移交管理和备案工作;负责各类绿化的规划设计指导;负责重大活动的工程介绍和解说工作。

绿地养护科:参与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考核办法的拟订工作;负责绿地养护市场化合作公司日常养护(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防寒、除雪、中耕除草、涂白、卫生保洁以及绿地看护等)工作;负责监督监理公司落实绿地养护监理、考核工作;及时编制绿地养护管理资金的拨付计划;负责拟订公共绿地的充实、改造、提升工程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落实绿地范围内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公共场所突发事件。

社会绿化科:参与全区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园林绿化统计工作及园林绿化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负责城市裸露土地普查,参与考核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和节约型园林绿地推广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工作;负责行业协会及爱绿护绿公益组织指导工作;指导古树名木管理工作。

环卫保洁科:参与拟订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参与制定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标准、考核办法;负责城市道路环境卫生保洁、扬尘防治、冬季扫雪除冰工作;承担环卫保洁作业市场化督导工作;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环境卫生方面考评工作;协助开展智慧环卫监管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检查工作。

环卫设施科:负责全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养护维修和改(扩)建工作;负责城市公厕卫生保洁和设施维修养护、改(扩)建工作;负责新建环卫设施的接收工作;负责其他环卫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协调工作和费用结算协调工作。

    城乡一体化管理科:参与拟订城乡市政、园林、环卫一体化工作有关标准、规范,参与开展城镇及城区市政园林环卫检查考核及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参与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参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