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统计局
标题: 区统计局“三步走”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069D/2024-543218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机构: 临淄区统计局

区统计局“三步走”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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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临淄区统计局根据区档案局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作为,采取三步结合的方式,做好对《实施条例》学习贯彻,力促统计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做好传达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统计局档案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实施条例》,并明确领导班子要带头学条例,结合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提升统计局档案工作的规范性。

二是与时俱进,完善工作机制。针对如今电子政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统计工作高度电子化等工作新业态,不断调整档案收集类别,完善档案工作机制。结合统计局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涉及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档案借阅、利用保密、移交销毁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对档案收集整理、分类立卷、保管期限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实现了操作统一、管理统一。

三是完善检索工具,搞好档案信息开发利用。为充分发挥档案管理在统计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专门档案处理电子设备,为查找利用档案提供了条件。在档案利用过程中,正确处理好档案安全保管和方便利用的关系,既保证档案不丢失、不损坏,又保证了档案信息不失密、不泄密。

今后,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和宣传《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一如既往地把档案管理纳入全局工作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和基础实施建设,不断提高档案工作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不断强化统计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推动统计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