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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区招商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54943842775/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27 发布机构: 临淄区招商局

区招商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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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政办字〔2014〕3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由临淄区招商局编制,内容数据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现就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6年临淄区招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有效。

1.加强学习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将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列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等业务知识培训。

2.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设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强化了管理。

3.规范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控制程序,及时更新、完善门户网站栏目内容,认真审核公开信息的内容,对与目前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信息内容及时进行了更正和补充。

4.落实监督机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内部目标考核,加强内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探索实践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有效办法。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要求,及时公布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总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二)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七、改进措施

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程,做到人民群众满意。

 

 

                                                             临淄区招商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