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闻韶街道办事处
标题: 2018年度闻韶街道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6679/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0-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闻韶街道办事处

2018年度闻韶街道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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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区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扶办字〔201817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2018年度全街道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

1.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市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的贫困户,在入户采集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程序实施退出,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

2.贫困人口新纳入和脱贫户返贫。对符合贫困标准和条件,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以及以往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贫困人口,在入户采集信息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分别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3.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对贫困户成员因出生、婚入、迁入等原因增加的,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作自然增加处理。对贫困户成员因死亡、婚出、迁出、判刑收监等原因减少的,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作自然减少处理。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1.贫困户、脱贫户、返贫户信息采集。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信息。返贫户要补充采集返贫原因

2.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附件1)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3.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采集。分别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附件2)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附件3)采集相关信息。

4.脱贫措施及成效信息。2018年度当年脱贫户需要采集脱贫措施及成效信息(附件4)。

5.地理位置信息。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进村入户采集贫困户(包括脱贫户)地理位置信息。

信息采集结束后,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录入和更新。

二、工作进度安排

请相家村按照以下时间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20181231日前完成所有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信息采集录入和数据分析问题整改工作。

(一)动员培训阶段20181010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街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节点、任务目标、政策标准程序、责任分工,并开展动员部署和培训工作。街道扶贫办于1010日前对村干部、第一书记、包村干部等所有参与动态调整工作的人员全部培训一遍。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阶段20181030日前完成)。相家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和更新,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包括贫困户脱贫、新识别、返贫纳入,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完成贫困户的地理位置采集。

(三)信息录入阶段20181120日前完成)。115日前,相家村将工作进展和贫困退出纳入情况报街道扶贫办,街道扶贫办汇总完善后上报区扶贫办。1120日前,街道扶贫办将采集的信息完整、准确的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四)问题核查整改阶段(20181210日前完成)。街道扶贫办针对上级问题反馈清单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家村认真进行实地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整改。

系统数据完善和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1月5日完成)20181231日前街道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完善;201915日前街道按照既要说清楚有多少人脱了贫,也要说清楚怎么脱的贫的要求,对2018年度动态调整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经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扶贫办。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确保人员力量组织到位,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具体内容培训到位,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二)严格执行标准。2018年贫困人口退出标准按照贫困群众年人均收入稳定超过4500元要求,同时重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包括安全饮用水)落实情况,达不到脱贫标准的一个都不能退,严防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新出现的突发性、临时性贫困人口,经救济救助仍符合贫困人口认定标准的,也要纳进来。往年脱贫人口中,凡是脱贫不稳定的,要继续巩固提升,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

(三)规范工作程序。动态调整工作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走过场。信息采集要真入户,内容要真实,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作用。同时,要规范档案管理,特别是基础信息采集和动态调整有关纸质档案资料,要保存详实完整,由街道扶贫办集中统一规范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全面、准确反映贫困退出、纳入的全过程。

(四)严把数据质量。街道扶贫办要严把数据录入质量关,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加强与行业部门的信息比对,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结合自身实际,对今年以来各渠道发现的错误数据信息,要按照零差错要求,在此次动态调整中一并全部解决。

(五)确保工作进度。街道要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122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915日前进行全面总结。

(六)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公开栏、明白纸等,广泛宣传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要切实发挥公示公告作用,确保内容完整,程序规范,防止走过场。要设置举报监督信箱,公开监督电话,一旦发现问题或接到投诉举报电话(信),及时核查处理。要高度重视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注意事项

(一)关于脱贫措施指标。该指标为今年新增指标,填报范围是今年退出的贫困户,填报内容是建档立卡以来历年享受过的帮扶措施,如果多次享受同类帮扶措施(项目),仅勾选一个。

(二)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7101日至2018930日。低保金、养老金计入脱贫户收入。

(三)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逻辑校验功能,对数据显示未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贫困户,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四)关于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录入。录入帮扶责任人,需先录入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从已录入的帮扶单位中选择。没有录入帮扶单位的帮扶责任人,需在系统中删除后重新录入。

(五)关于在校生状况采集。今年要在核准2017信息的基础上进行采集更新。

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相家村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街道扶贫办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