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临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4949/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3 发布机构: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临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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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疾控中心医疗器械、后勤保障服务及物资、大型设备维修保养、基建、信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管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确保选购物品质优价廉,规范其购销行为,遏制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临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单位的招投标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医疗设备购前论证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物资采购等工作,依法公开执行政府采购相关信息。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心物资采购工作程序,严肃采购工作纪律,提高采购工作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负责物资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监管。

2、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包括财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等。

物资采购小组是中心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设在中心办公室

二、采购原则、方式及核对报销

1、中心各种物资由物资采购小组组织统一采购各科室自行采购的一律不予报销,由个人承担

2、物资采购须先填写《物资购置申报表》,经申请部门分管主任主任审核,由班子会议审批同意后,由采购工作小组组织采购(两人以上参与)。采购金额伍仟元以上,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民主决策,并在采购过程中做好市场询价或内部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3、防疫物资、检验设备物资,由申请部门会同采购小组一起组织采购。

4、物资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将物资和税务发票交中心物资保管员验收、签字,并由财产保管员记账入库。

5、物资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资物美价廉。特殊性专业技术物资,申请部门在型号、规格、品牌及性能等方面严把质量关。

6、特殊情况,申请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的,须事先向中心负责采购工作的领导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7、采购小组采购人员应按照中心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物资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三、采购物资的管理

1、实行定时集中(或临时)采购制度,采购小组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集中采购有关易耗品,采购时,应有3人以上参加。

2、物资管理实行两人管理,一人负责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另一人负责管物,建立物资用品领用记录并做好出入库管理,每季度进行一次物资盘点,并由分管主任不定期检查,季度末集中清查盘点

3、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防疫物资发放放经分管主任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中心主任批准物资发放是填写物资发放审批单

4、物品采购的工作纪律参与物资采购的人员,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准收取供货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费”、“好处费”;不准在供货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损害中心利益,私舞弊,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进行严厉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