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临淄区齐都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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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7-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临淄区齐都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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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发生的所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快速反应

及时发现并上报可能存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建立信息通报快速通道,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启动预警机制。

(三)分类指导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区别处理,以求达到最佳效果。

(四)及时处理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受害者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时,最大限度减轻危害造成的不利后果。

卫生院设立指挥中心,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启动预警机制,并由镇政府批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由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进入应急状态。

三、分工负责

(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徐英武

副组长:张宝辉   

组员:  边立伟    齐晓燕

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

综合协调组:组长:张宝辉  成员:王     边立伟 具体承办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

疫情控制组:组长:王曼  成员: 王海霞  刘秀娥 具体承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防疫药品器材,确保需要。疫情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医疗救护组:组长:边友峰  成员:边立伟  王保忠  张志强  王波 耿玮建 谭文凤 李涛 齐晓燕 陈雪莲 陈静霞 李良花 徐月菊具体承办病人的救护工作,组织、调配应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设备、药品、床位等。

信息宣传组:组长:高慧 成员:郑文文 王曼 全面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搜集及组织宣传教育工作。

后勤保障组:组长:边友锋 成员:王光溪  刘增祥 边伟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设备、应急药品、消杀药品、防护用品及器械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我院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机动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对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1、立即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危害的病人,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极诊断治疗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求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处置。

五、开展健康教育及社会动员:

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对群众有针对性的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安全、自救、互救以及卫生防疫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第一、必须报告信息: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第二、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二)报告原则

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准,总结报告要全。

(三)报告时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卫生所、个体诊所和有关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生院、县卫生局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四)报告方式

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和基层监测点的报告人均为责任报告人,除按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它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以最快方式向县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五)应急处理

1、应急处理要求

由镇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协调全镇各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由区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建红色应急机动队,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菌、后勤保障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为疾病控制应急分队、医疗救护分队、检验检测分队、后勤保障分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应在临时现场指挥部领导下承担现场处理工作任务。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标本采集、环境消毒、消杀灭菌、预防性服药、预防接种、医疗救治等。

2、控制措施

2.1一般性控制措施

2.1.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快速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

2)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

3)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做出评估和调用;

4)经过事件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进行后续监测,直至消除危害;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核实;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原因,实验室检验;提出采取控制措施的建议,包括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消杀灭菌、隔离观察、预防服药、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干预等;处理结果的总结、评估与上报。

2.1.2.医疗救护工作程序

第一、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第二、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价,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第三、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第四、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第五、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第六、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2.1.3.伤病员运送工作程序

伤病员经现场检伤分类、处置后,要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分流。伤病员分流原则如下:

1)接受伤病员的医疗机构,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则指定。

2)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二份,及时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告汇总,并向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提交。

3)临时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收治分流伤病员。

4)运送伤病员途中需要监护的,由现场医疗救护指挥部派医疗人员护送。

5)伤病员运送至医疗机构后,由收治医疗机构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处置。收治伤病员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

2.1.4.消毒处置

1)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消、杀、灭的器材、药物剂型、浓度、施药方法。

2)保护食品、电器设施和其他有关物品,防止沾染药物。

3)实施消毒应先室内后室外、先地面后墙壁、先重点后一般、先饮水后污水的顺序进行。

2.1.5.现场情况报告程序

由现场最高指挥者负责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2.1.6.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

    按上级有关指示,统一口径,指定专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其它任何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