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敬仲卫生院向上级医院转诊及接收上级医院向本院转诊的服务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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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4949/2024-537108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3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
一、建立双向转诊单位
我院现与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淄博市市立医院)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单位,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机制,也与临淄区妇幼保健院(齐都医院)、临淄区中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
二、双向转诊相关信息
(一)服务内容:
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下转条件:
1.各种危重症患者经救治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或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
4.老年病人护理和照护;
5.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恢复期可以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
6.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
(二)转诊流程
1、转入病人
接转诊病人后,在门诊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及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2、转出病人
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必要时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联系方式: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淄博市市立医院)医务科:
王银生:17660299062
臧振华:17660292010
敬仲卫生院:
林英魁:13969337880
王永涛:13053316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