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文物局
标题: 临淄区文物局2023年度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2024-542730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文物局

临淄区文物局2023年度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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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建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领导责任。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调整充实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许晓文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的工作职责。制定了《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认真分析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具体工作,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从制度上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的教育,强化法治意识。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与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进行由组长带头领学典型执法案卷,组织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集中法制培训,把法制宣传与业务培训结合起来,长效推进学习常态化。同时为扩大普法宣传效应,我局还在做好日常普法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开展了各类特色普法宣传活动,并先后开展了“3·15”法制宣传活动、6月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12宪法宣传周宣传、“法治宣讲六”等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讲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严格执法督查,规范执法行为。重新编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修订完善各类制度5个。特别是完善了《文物行政执法规范程序》《考古勘探办理流程》《文物保护方案评审流程》等,预防在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中,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或不履行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以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同时还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了“文明执法亮形象、为民办事亮身份”的“四亮”主题活动,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树立行政执法权威和政府形象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精尖的文物行政执法队伍。2023年,我局未因行政执法而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晓文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落实了“四个强化”。一是强化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以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二是强化领导。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担任组长,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摆在我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直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三是强化管理。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内部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梳理、修订和完善原有制度,组织编印了《文物局工作制度汇编》,并做到人手一本,将制度执行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切实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四是强化监督。以市审计组专项审计和区委集中巡察为契机,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慵懒散浮拖”、“雁过拔毛”式腐败、“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侵害群众利益、打牌赌博和违规吃喝等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了亲清政商关系。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我局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包括个别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淡薄,常表现出个人意志大于法治精神,在安排具体工作、协调问题、处理纠纷时,常靠主观、靠经验作决断,没有完全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执法队伍人员缺乏,人员配备不到位,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不相适应。行政执法培训的长期性、系统性和针对性还远远不句够,培训的形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行政执法行为还有待于规范。少数部门的行政执法存在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的情况,有的甚至把执法工作当作创收的手段。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程序违法时有发生。近年来,败诉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不少都是程序错误而引发的。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严格、细化、准确的执行标准。

(三)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高。人民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机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情况仍然存在,办事效率虽有明显改变但仍需进一步提高。“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日常监管中,惯于通过运动式、集中整顿式执法达到管理目的。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科室之间不协调、不合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四)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大。目前,行政执法监督更多的体现在表面和形式,缺乏实效性和威慑力。对行政执法工作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一些监督制度制定以后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此外,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合力,监督问责相对弱化,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也比较明显。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加强普法宣传,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严格落实局机关和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法治宣传六进”“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支持局直各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创作具有岳阳特色、湖湘韵味的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演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

(二)强化法治引领,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做好《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实施工作,落实“先考古后出让”的文物保护政策,制定法律法规宣传计划,做到及时学法,积极普法,认真用法。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和发布程序,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科学民主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局机关制度汇编,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督制度》,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公开运行和报备制度。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