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文物局
标题: 临淄区文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4-542678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临淄区文物局

临淄区文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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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文物局联系(地址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308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10607;电子邮箱lzqww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淄区文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积极助力为民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文物局结合区文物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其中机构职能5条、政府会议12条、公共资源配置2条、公共文化体育6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1条、财政信息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2条、业务工作47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3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度,文物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2022受理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同。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文物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编制《临淄区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区文物局信息管理制度的基本指南。临淄区文物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区文物局政府信息管理由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并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政策对所公开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区文物局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优化业务公开、部门会议等专题;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不断扩大我局新媒体官方账号影响力,“临淄文物”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513人,全年发布微信推送147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公开信息符合规范标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政务公开的严肃性。2023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二是健全工作机构,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制定 2023 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参加、开展专题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有些重点项目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改进提高。

(二)改进措施

我局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紧扣上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及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的同步发布,严格按照政策解读要求,通过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创新举措等环节深入解读政策文件,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 年,通过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0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0件。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度,临淄区文物局严格落实《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及民生关注热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关注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注重利用新媒体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文物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等信息,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类信息发布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