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

辛店街道党工委关于

辛店街道舆情处置及管理意见

临辛发〔2022〕31号

 

为加强街道舆情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正确引导、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舆情,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处置出现的关于我街道发生任何级别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控,各负其责街道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委办、工作片意识形态工作负首要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处置工作。

二)快速反应,积极应对收到舆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消除社会负面舆论影响。

三)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密切关注各类舆情消息,及时发现负面舆情,最大程度地防范、缩小和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

三、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的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街道班子成员、各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成员。设街道舆情防控办公室,由李群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各村(居)社区宣传委员为舆情防控联络员,负责日常事务,并在街道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舆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一)舆情产生后的处理程序

1.接到上级转发的舆情信息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委办分管领导或工作片书记、村(居)社区书记,相关委办分管领导或片书记、村(居)社区书记需立即查看舆情信息,核对情况,必要时需赶往现场。

2.相关委办分管领导或工作片书记、村(居)社区书记要及时召开舆情应对会商研判会议,在接到舆情后8小时内形成具体方案,及时对舆情加以处理和回复,街道舆情防控办公室根据处置情况形成回复意见,并在12小时内完成上报。

3.舆情处理、回复后,各委办、村(居)舆情联络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对舆情当事人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处理,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二)可能出现舆情风险隐患的处理程序

1.发现可能出现舆情隐患时,各委办、村(居)社区第一时间上报街道舆情防控办公室,在街道舆情防控办公室指导下采取应急措施。

2.街道舆情防控办公室及时对舆情进行研判,并指导工作人员赶往现场,做好现场维稳工作,防止群众肆意拍摄视频、照片等上传网络,最大限度避免产生社会负面舆论影响。

3.舆情事态平息后,街道舆情防控办公室根据舆情情况及处理措施编写舆情信息上报区委网信办。

(三)日常排查舆情处理流程

各委办、村(居)社区日常排查出的网络舆情或发现有记者到辖区内采访时,需第一时间向街道舆情防控办公室上报。街道舆情防控办公室及时与区委宣传部进行汇报,采取必要措施;同时将舆情信息及时与舆情涉及的相关委办分管领导进行对接,通过相关委办、工作片会商研判,制定出处理意见及措施,积极应对,最大限度避免产生社会负面舆论影响。

 

辛店街道党工委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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