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雪宫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树立文明新风,遏制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开展倡导以“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破除迷信”的民俗改革和推进规范村居公益性公墓建设活动。根据《关于加强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和《临淄区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促进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倡导 “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净化社会风气”为目的,大力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展,规范管理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引导广大村居民更新婚丧观念,规范婚丧行为,积极有序地推进移风易俗和村居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两年的时间,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培训队伍、典型示范等方式,使红白理事会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有章程理事。2015年,所有村居建立红白理事会,现有公益性公墓实现规范化管理。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绿色生态安葬,公民治丧环境明显改善。结合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党员干部带头,深化移风易俗改革,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植树婚礼、慈善公益婚礼等现代、文明、庄重、节俭的婚礼,促进婚姻家庭和谐。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深入推进民俗改革

1、在办理喜事过程中,各村居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要求,破旧立新,不扰民、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搞铺张浪费。提倡随礼不随席,随礼的标准由各村居制定村规民约限定并执行,婚礼当天只宴请直系亲朋。街道机关干部、村居两委成员和党员要带头执行。

2、在办理丧事中,严禁土葬。提倡厚养薄葬,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孝敬,尽心尽力,让老人安享晚年;提倡人亡故后丧事简办,文明祭祀。提倡丧事在一天内办完,不送浆水,不烧草纸,不穿白丧服,不迎客,不拜祭。倡导丧主及亲属严格按照“八建议,八提倡”执行,即:(1)建议不大操大办,提倡丧事从简;(2)建议不顶瓦不打幡,提倡哀悼告别;(3)建议不披麻戴孝,提倡黑纱白花;(4)建议不唱戏打鼓,提倡播放哀乐;(5)建议不大摆灵堂,提倡鲜花祭奠;(6)建议不设宴待客,提倡只吃便饭;(7)建议不丧后酬劳,提倡理事从廉;(8)建议不田中筑坟,提倡进入公墓。在办理丧事过程中,倡导由红白理事会操办。

3、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各村居要按照分工,确定一名村居两委成员负责移风易俗工作,选举群众威信高、熟悉和热爱群众事务的人员担任红白理事会成员、会长,红白理事会按照《红白理事会章程》和本村居实际研究出台有关红白喜事的《红白理事会章程》和《村规民约》,提交村居民代表会通过后,由红白理事会和本村居群众严格执行。红白理事会发现不符合殡葬改革要求的行为,要及时说服、教育、制止。理事会协助事主操办红白事结束后,要及时填写村居红白事工作登记表,详细记录当事人姓名、时间、地点、操作事宜等,及时接受村居民和街道民政办监督。

(二)积极推进村居公益性公墓建设

村居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逐步推进的思路,逐步实现从入土到入室的转变,倡导以骨灰入室安放为主,地表不留坟头或立碑。

一是墓穴式。单墓穴、双墓穴(双墓穴连排)、双层墓穴(双层墓穴连排)几种方式,墓碑采取卧碑方式,碑长不超过60厘米,碑宽不超过50厘米,厚度不超过15厘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

二是骨灰堂式。要建设祭奠、停车场、警卫室等配套设施,对院内外进行美化绿化,并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地上骨灰堂式,按照建筑面积200-300平方米建设,室内安放骨灰寄存格位。地下骨灰堂式,可根据当地地形,利用废弃窑坑等荒地因地制宜建设。

三是生态葬。有条件的可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方式,地表不留坟头或立碑。将骨灰深埋在大树、花草下,或者把骨灰撒在土壤里、大海里,树葬没有墓穴,只作标记,不留坟头,不立墓碑。

新建公益性公墓的,由村居提出申请,负责做好公墓选址,编制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街道初审后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有关工作要求和奖励补助办法

1、各村居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工作的管理。各村要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和公益性公墓建设,要将红白理事会工作纳入村居工作年度目标,主要领导亲自抓,党员干部带头推进,并按照村居民自治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奖励或者补助措施。对已经建立起红白理事会的村居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章程,规范工作制度。

2、对符合移风易俗规定要求的,街道按照每村居年5000元的标准对六个整建制村居红白理事会进行工作奖补。标准为:六个整建制原始村居民中符合移风易俗规定要求并按照村居红白理事会要求办理丧事并当天进行火化,且迁入新建公墓。如出现违反规定,经核实后,每次扣红白理事会补贴300元。整建制村居要按照村居民自治原则,将移风易俗及时纳入村规民约与相应补助挂钩并严格执行。纯城市社区居委会也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迁入城市公益性公墓。

3、对各村居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要按照《关于加强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的要求逐步改造规范。公益性公墓的运行管理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开展租赁、招商引资、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等商业经营,不得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对按照规划经上级批准新建公益性公墓的,除享受上级相应补助政策外,街道财政补助3万元。

4、街道将红白理事会运行状况、移风易俗、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规范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创建和各村居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每半年对相关工作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对工作成效明显、群众反映好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督促进行整改。

本实施意见自2015年5月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

附:

1、雪宫街道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

2、雪宫街道村居红白理事会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

雪宫街道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恒学    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田  军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瑞卿    党工委副书记

齐业东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李灵国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崔会勇    党工委委员

金晓飞    党工委委员

曹艳红    党工委委员

崔永新    人大工委副主任

徐国明    办事处副主任

姜秀芝    办事处副主任

刘晓兵    办事处副主任

王万光    政协工作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齐业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移风易俗工作的日常工作。


附件2:

村居红白理事会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一、

组织领导(25分)

1、领导重视

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村居班子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

10

未成立领导小组,扣6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未明确扣4分。

 

2、纳入考核

将红白理事会工作纳入村居工作年度目标。

10

未开会研究,未纳工作目标的,扣10分

 

3、奖励措施

按照村居民自治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奖励或者补助措施,对经考核发挥作用好、较好的红白理事会进行奖励。

5

未制定奖励措施扣5分。

 

二、

日常工作(75分)

1、组织健全

各村成立红白理事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落实《红白理事会章程》,制定本村、居章程。理事会应严格按照本村《红白理事会章程》规定,推选村、居内德高望重的人员担任理事会成员,帮助事主操办婚丧事宜。

15

未成立红白理事会该项不得分。理事会违反章程规定,被举报经查实或被区、街道考核组巡查出一次,扣5分。

 

2、工作规范

填报村居红白事工作登记表,做好记录。理事会协助事主操办红白事结束后,及时填写村红白事工作登记表,详细记录当事人姓名、时间、地点、是否有演出等。

15

无记录的该项不得分。迟报、瞒报的经查出一次,扣5分。

 

3、带头示范

村居干部带头示范。为更好的发扬节俭作风,村居干部应带头遵守理事会章程。

15

每发现村居干部违反章程一次,扣5分。

 

4、参加会议

红白理事会负责人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经验,查漏补缺。

10

以会议记录为证,每缺一季度扣3分。

 

5、民意测评

理事会积极主动为村居民做好服务,提供便利,节俭开支。半年和年终,街道组织各村村居民代表对理事会服务进行民意测评。

20

测评分满意(20分)、一般(10分)、不满意(0分)三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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