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雪宫街道办事处
各建设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 “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临建安办字〔2013〕10号)的布署和要求,结合街道辖区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使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及范围
(一)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街道辖区建设工程行业的经营建设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建设工程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施工、监理等主体单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首要职责,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单位是否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和《淄博市企业生产管理规定》(淄办发〔2010〕22号)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制度,依法依规组织经营建设,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不断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
(三)“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情况;落实防坠落、防物体打击、防触电、防倒塌、防中毒、防中暑、防雷击措施情况;查处无施工许可手续开工建设、超越资质范围和无证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情况;雇佣临时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进入企业的外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外来施工队伍的现场监管情况;建设工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
(四)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汛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施工有关规定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按照企业自查自纠、街道全面检查、部门抽查、区建设工程安委会督查的方式,同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企业自查自纠。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隐患易生、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必须组织专家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落实防范措施。自查结束后,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于每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雪宫街道建设办公室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二)街道全面检查。街道办事处将此次检查治理活动与“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每月不定期对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
(三)部门抽查。按照“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区建设工程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将按照《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临淄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08〕70号)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由部门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区建设工程安委会督查。区建设工程安委会将结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查和长效机制督查,针对监管领域特点,每月对街道和企业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协调和指导街道辖区的大检查工作。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逐级明确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要针对本建设领域的实际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承办机构,并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及联系方式于7月10日报街道城建办公室。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企业要采取广播、黑板报、宣传栏、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监督、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大检查工作机制。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企业要与高层次的安全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从根本上提升企业预防和防范事故能力。同时,要针对今年汛期安全工作的实际,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四)敢于动真碰硬。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隐患整改不彻底、屡犯不改的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活动开展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做好分析总结。各企业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出现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地对策措施。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总结报告,于9月25日前报送街道城建办公室,汇总后报区建设工程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
1、雪宫街道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雪宫街道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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