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书 | ||
|---|---|---|---|
|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0789D/2026-559143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7-2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临淄区美洋洋食品经营部等5107家食品经营单位:
临淄区美洋洋食品经营部等5107家食品经营单位,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或营业执照已注销但未依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经催告仍未主动办理注销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第(三)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我局依法作出注销决定。
对附件所列5107家单位对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全部予以注销,证书正、副本作废,原许可证编号不再启用;案涉食品经营许可证自本注销决定书作出之日起丧失法律效力,相关主体即日起不得再以原许可资质开展食品经营相关活动。
当事人如对本注销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无法直接送达文书的,本公告视同注销决定书送达公告。
附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淄博市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