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依职权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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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0789D/2026-559143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7-20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淄博临淄天元面条厂等9家食品生产单位:
淄博临淄天元面条厂等9家食品生产单位所持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在法定时限内未依法提出延续申请,经催告仍未主动办理注销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依法作出注销决定。
对附件所列9家单位对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全部予以注销,证书正、副本、品种明细表作废,原许可证编号不再启用;案涉食品生产许可证自本注销决定书作出之日起丧失法律效力,相关主体即日起不得再以原许可资质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
当事人如对本注销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无法直接送达文书的,本公告视同注销决定书送达公告。
附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名单
淄博市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