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应急管理局

各镇、街道安环办:

进入冬季,气候干燥寒冷,雨雪、冰冻、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增多,加之停限电、重污染天气响应,对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为深刻吸取以往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冻防凝管理

各企业要明确防冻防凝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列出防冻防凝风险清单,逐一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全面排查各类排空、排凝、保温、伴热、疏水、导淋、循环等防冻防凝设施和措施,采用定人、定点、定路线的方式巡回检查,对检查(巡检)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处理和上报。装置停产、设施停用、设备停机等,必须严格落实相应的防冻措施。遇到气温骤降、持续低温等恶劣天气,要加强值班力量,安排懂生产、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值班,确保具备处理防冻防凝事故的能力。

二、加强防火管理

各企业要针对冬季干燥特点,强化动火作业管理,控制动火作业点和作业频次。严禁使用明火加热处理冻凝设备和管线。严格防静电管理,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的人员应规范穿戴防静电服,严禁穿戴化纤衣物,进入前应及时消除人体静电。电气设施和配电装置保持绝缘防护完好,现场临时用电设施采取措施防止雨、雪侵入及受潮、淋水、结冰引发绝缘下降等问题。及时清理易燃、可燃杂物,定期检查并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

三、加强防中毒管理

各企业要针对冬季有毒有害气体易集聚特点,严格受限空间作业管理,严格执行通风、检测等规定要求,加强现场作业监护。在可能存在有毒气体、惰性气体积聚的分析室、厂房等封闭和半封闭场所,要制定和落实通风措施,规范设置和管理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装置、警示标志,严防人员休息、逗留。涉及有毒介质装置区的巡检人员,现场巡检必须随身佩戴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和相应防护用品等。

四、加强防滑防冰凌管理

各企业要及时清理装置区通道(含楼梯)、厂区路面、日常巡检路线和露天装卸、搬运、检修等作业区域的积水、积雪,防止结冰;对已结冰的区域要采取融冰或防滑措施,设置警示牌、警戒线、警示灯、硬隔离等,预防人员滑倒跌伤。及时清理高处冰凌,防止冰凌坠落伤人或损害设备,禁止用水冲洗地面、设备,防止地面积水、结冰。雨雪天气应当停止户外高处作业。确需作业的,应采取可靠防滑、防寒措施,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作业。

五、加强疫情、停限电、重污染天气影响下的生产组织管理

受煤价、环境等影响,冬季停限电、重污染天气响应频繁,加上疫情因素,各企业要提前统筹组织安排冬季各项生产活动,针对疫情、停限电、重污染天气响应带来的生产负荷频繁调整,全面评估各类安全风险,系统制定和落实生产组织方案,加强工艺管理,严禁超工艺指标操作,统筹考虑人员、原(辅)材料储备和产品库存,防止因人员、原料不足或产品胀库造成装置大幅度降低生产负荷或非计划停工,确保装置安全平稳运行。组织开展专项培训,配齐应急和防疫物资,配强值班和防疫力量,加强值班和防疫值守,提高各级人员的异常工况处置能力。

六、加强停产、复产及停产期间的安全管理

各企业应在安排疫情、春节前后停产放假和开工复产时,对照省厅《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复产及停产期间主要安全措施清单(试行)》(鲁应急函〔20203 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组织、人员、物资、技术、设备和应急等措施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加强检查和考核,确保企业停产、复产和停产期间的安全。

各镇、街道要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辖区危化品企业,做好对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对管理相对较差的企业、受疫情、停限电和重污染天气响应影响大的企业,要加强检查督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淄博市临淄区应急管理局

                                                  202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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