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事故警示安全培训 助车间主任班组长履安全职责 守刑法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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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5731K/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6-03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应急管理局 |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提高化工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的安全守法意识和履行安全职责的能力,近日,临淄区应急管理局分批次组织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参加全区事故警示暨安全教育培训会。
本次警示教育培训会持续11天、分21批次进行,计划培训教育全区1500余名车间主任和班组长。会上通过播放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片,讲解《刑法》修正案六、十一的规定和释义,通报违章作业追究刑事责任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经验交流,进一步提升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生产意识和履职能力,杜绝习惯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为了起到警钟长鸣的效果,参会人员现场共同宣读遵法《承诺书》后依次签定承诺书。期间对参训人员进行现场问答式互动交流和书面考核,更进一步提高学习效果。
会议指出,车间主任和班组长处在企业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既负责车间、班组两级培训,又是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的决策者、组织者、监督者,承担着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的重任。会议强调,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前期检查暴露出:企业存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清、标准不明,发现不了、整改不彻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低水平、老毛病、坏习惯”屡禁不止、时有发生等突出问题。车间主任和班组长作为基层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到知责、履责、尽责,对安全工作要有心、用心、尽心,争做一名合格的车间主任、班组长,用实际行动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