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
标题: 临淄区召开全区居民“两病”保障工作推进会
索引号: 11370300MB2859345Y/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

临淄区召开全区居民“两病”保障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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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临淄医保分局召开全区居民“两病”保障工作推进会,总结前一阶段居民“两病”工作情况,分析讨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动员全区镇街道卫生院精准施策、查漏补缺,认真做好居民“两病”保障政策的落实工作。

 会议听取了分局待遇保障科负责人关于“两病”工作的进展情况的总结及下步工作部署安排。

 会议强调,居民“两病”工作涉及范围大、影响面较广,要进一步站在群众角度做好“两病”的筛查、保障等相关工作,调动指导村卫生室、村医、家庭医生等“家门口人员”对“两病”工作进行“打包备案”。同时,要深入基层加大宣传普及,让群众广泛了解“两病”相关待遇政策。组织定点医疗机构持续开展确诊、推介工作,简化认定备案、签约购药流程,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确保“两病”工作取得更多实效。

 

 政策提示:“两病”小知识

 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两病”患者,在签约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物费用给予50%比例报销。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年度药品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对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以及使用胰岛素治疗的患者为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