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
标题: 医疗救助标准
索引号: 11370300MB2859345Y/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1-23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

医疗救助标准

发布日期: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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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医疗救助标准是什么?

答:(一)常规医疗救助标准。

第一类人员:不设起付线,按合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75%的比例救助,全年最高救助5万元;第二类人员:年度内合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起付线1万元,超出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5万元;第三类人员:年度内合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起付线3万元,超出部分按3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5万元。

(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

第一类人员:经常规医疗救助后,当年累计救助金额达到常规医疗救助封顶线的,超过部分按合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的80%进一步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年最高救助3万元;第二、三类人员:当年累计救助金额达到常规医疗救助封顶线的,超过部分按合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的40%进一步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年最高救助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