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提升医疗保障待遇水平项目措施 | ||
---|---|---|---|
索引号: | 11370300MB2859345Y/2023-540843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2-0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临淄分局 |
1.按月完成计划。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做好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月定额资金预拨付、据实结算工作。
2.积极扩大宣传。在上半年宣传的基础上,持续做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宣传工作,扩大宣传范围和接收广度,确保职工参保人能及时享受到政策改革红利。
3.抓好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试点纳入五批次72家药店,后续根据实际开展情况,实现辖区内药店应纳尽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