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 申请家庭公示(临淄区金山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 | ||
---|---|---|---|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157U/2025-550962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17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0〕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2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区临淄区金山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如有异议,请向区住建局反馈,反馈电话:7166796。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区住建局将为申请人颁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
临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7日